一、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在镇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镇干部职工奋力拼搏,积极克服了支出压力大与可用财力少等矛盾和困难,充分发挥财政保障、监督和服务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迈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一)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
根据上级财政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2020年全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20.19万元(其中:镇本级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20.19万元),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余749.38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7.13万元,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结余45.21万元;全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0.45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2700.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末结余69.12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2.3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0万元。
(二)2020年镇全年收入完成2927.32万元,分项完成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2927.32万元;
镇本级收入0万元。
(三)2020年全年支出完成3652.79万元。
1.镇本级直接支出3652.79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9.08万元;
(2)国防支出3.45万元;
(3) 公共安全支出28.02万元;
(4) 教育支出30.83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5.7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支出570.12万元;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2.03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518.48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24.13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834.87万元;
(11)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3万元;
(1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万元;
(13)住房公积金支出26.76万元;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27万元;
(15)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4.07万元;
(1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24.68万元。
2020年我们在抓好收入的同时严格财政支出。确保了镇、村(社区)两级干部、职工的全年工资发放;确保了单位的正常运转;确保了民生和社会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款的支付。
1.预算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不断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结合大观实际合理确定分类标准和定额体系,大力压缩一般公用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设立专项资金预算,科学规范地编制了年度财政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环节,我们依托软件系统实施监督、控制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的反馈和监督,规范预算调整和追加的流程,预算的约束力不断增强。
2.财政监督工作扎实有力。我们建立了重点财政资金支出全程监督的管理机制,对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等重点资金实行预算、概算、招投标、合同、支付等环节的全程监管,为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构筑了一道安全网。
3.加强内部监督,构建目标明确、职责明晰、流程清晰、监督有力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梳理和明确财政内部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和流程,强化内部牵制制度,落实限时办结制、内部传递制和首问责任制,财政人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办事的规范性、及时性不断提高。
4.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采取经常化的内部业务辅导和自学并积极参加上级对口部门的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过去的一年,我们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一是经济结构、财源结构单一的状况未能根本改变,镇财政增收仍然缺乏有力的支撑点,财政自给能力低,本级财政困难大;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缺口大;三是财政供养人员偏多,负担过重;四是财政管理需要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用改革发展的手段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编制2021年预算,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大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持“积极稳妥、依法征管、惠民优先、改革创新”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总基调编制2021年预算。
根据上级财政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2021年全镇财政预算基本收入安排1180.63万元(其中:镇本级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180.63万元),项目及政府性基金收入暂无法预算;全年财政基本支出安排 1180.63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完成 1180.63万元),项目及政府性基金支出暂无法预算,全年无赤字、无结余。
(二)2021年镇全年预计基本收入安排 1180.63万元,分项完成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 1180.63 万元;
(2)镇本级收入 0万元。
(三)2021年全年基本支出安排 1180.63万元,分项完成情况:
镇本级直接支出1180.63万元;其中:
(1) 政府机关及村社干部基本支出896.18万元;
(2)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站基本支出35.79万元;
(3) 综合执法大队基本支出51.14万元;
(4)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支出 36.54万元;
(5)社保所基本支出34.33万元;
(6)农业服务中心基本支出126.65万元。
现提请大会审议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财政预算是财政工作的基础环节,是财政计划的重要依据之一。总的原则是:推进治理整顿经济环境和深化农村各项改革,大力加强财源建设。努力提高经济效益,今年财政工作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大观镇党委、政府总体工作布局,主动适应大观新阶段发展理念和上级政策新要求,坚持“保运转、促发展;防风险、控债务;严监管,提绩效”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财政保障、监督和服务职能作用。
三、2021年财政总的工作目标要求
(一)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
1、按照《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管理要求编制了更加规范、更加切合实际的年度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尤其是按照政策要求和轻重缓急排列预算优先顺序,优先保障机关运转支出、民生支出、村级经费、保洁及政权、阵地维护支出,足额保障应付工程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资金。
2、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尤其是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质量。
3、完善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提醒制度,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
(二)开展国有资产清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认真开展大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台账,维护好和申报好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做到家底清楚,管理规范。结合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大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管理职责。
(三)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出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坚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不合理支出、超财力的支出。进一步压缩一般消耗性支出,执行好办公用具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加大工程项目、扶持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镇、村(社区)事权和财权关系,完善村级转移支付办法。同时,加大向上争资力度,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强化镇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和《乡镇财政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和财政预算,增强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做好政府内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防范各种风险。加强财政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优化财政服务,强化财政管理,逐步树立财政人员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