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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3217R/2020-0009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大观镇政府
[ 成文日期 ] 2020-11-26 [ 发布日期 ] 2020-11-26

大观镇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 预算安排(草案)的报告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镇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以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全镇干部职工团结拼搏,奋力开拓,积极克服了支出压力大与可用财力少等矛盾和困难,坚持“保运转、促发展;防风险、度难关;强基础、严监管;抓管理,提绩效”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财政保障、监督和服务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工作目标,财政工作取得较好成绩,迈上了新的发展阶段。

(一)主要收入项目的完成情况

根据上级财政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2019年全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90.3万元(其中:镇本级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90.3万元);全年财政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90.3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1490.3万元);专项上解4万元,结余0万元。

(二)2019年镇全年收入完成1490.3万元,分项完成情况:

上级补助收入1490.3万元;

镇本级收入0万元。

(三)2019年全年支出完成 1490.3万元,分项完成情况:

1.镇本级直接支出完成1486.3万元;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50万元;

(2) 公共安全支出14万元;

(3) 教育支出0.8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27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事务支出360万元;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325万元;

(10)住房公积金支出43万元;

(11)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3.5万元。

2.专项上解支出4万元。

2019年我们在抓好收入的同时严格财政支出。确保了镇、村(社区)两级干部、职工的全年工资发放;确保了单位的正常运转;确保了民生和社会保障及基础设施建设款的支付。

1.预算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我们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不断规范和细化预算编制,结合大观实际合理确定分类标准和定额体系,大力压缩一般公用经费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范设立专项资金预算,科学规范地编制了年度财政综合预算和部门预算。在预算执行环节,我们依托软件系统实施监督、控制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的反馈和监督,规范预算调整和追加的流程,预算的约束力不断增强。

2.财政监督工作扎实有力。我们建立了重点财政资金支出全程监督的管理机制,对工程建设、扶持资金等重点资金实行预算、概算、招投标、合同、支付等环节的全程监管,为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构筑了一道安全网。

3.加强内部监督,构建目标明确、职责明晰、流程清晰、监督有力的责任体系。进一步梳理和明确财政内部岗位职责,规范办事程序和流程,强化内部牵制制度,落实限时办结制、内部传递制和首问责任制,财政人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办事的规范性、及时性不断提高。

4.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采取经常化的内部业务辅导和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过去的一年,我们的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不少:一是经济结构、财源结构单一的状况未能根本改变,镇财政增收仍然缺乏有力的支撑点,财政自给能力低,本级财政困难大;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缺口大;三是财政供养人员偏多,负担过重;四是财政管理需要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坚持用改革发展的手段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编制2020年预算,对于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大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坚持“积极稳妥、依法征管、惠民优先、改革创新”原则坚持“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总基调编制2020年预算。

根据上级财政及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2020年全镇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524.69万元(其中:镇本级收入 0 万元,上级补助收入 1524.69万元);全年财政支出安排 1524.69万元(其中:镇本级支出完成 1520.19万元,专项上解4.5万元)全年无赤字、无结余。

(二)2020年镇全年预计收入安排 1524.69万元,分项完成情况:

(1)上级补助收入 1524.69万元;

(2)镇本级收入 0万元。

(三)2020年全年支出安排 1524.69万元,分项完成情况:

1.镇本级直接支出1524.69万元;其中:

(1) 政府机关基本支出安排899.1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预计400万元,政府机关支出合计1299.15万元;

(2) 退役军人服务站基本支出15.73万元;

(3)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基本支出34.45万元;

(4)文化体育与传媒基本支出33.13万元;

(5农业服务中心基本支出86.45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所基本支出51.28万元;

2.专项上解支出4.5万元。

三、2020年财政总的工作目标要求

(一)细化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约束

1.按照《预算法》和上级财政部门管理要求编制了更加规范、更加切合实际的年度一般预算收支预算,尤其是按照政策要求和轻重缓急排列预算优先顺序,优先保障机关运转支出、民生支出、村级经费、保洁及政权、阵地维护支出,足额保障应付工程款、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资金。

2.进一步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尤其是提高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质量。

3.完善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建设,建立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和提醒制度,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

(二)开展国有资产清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

认真开展大观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台账,维护好和申报好国有资产管理系统,做到家底清楚,管理规范。结合资产清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大观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明确和落实管理职责。

(三)加强财政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出

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坚决控制和压缩一般性支出、不合理支出、超财力的支出。进一步压缩一般消耗性支出,执行好办公用具开支标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继续加大工程项目、扶持资金的全过程监督管理。进一步理顺镇、村(社区)事权和财权关系,完善村级转移支付办法。同时,加大向上争资力度,用好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资金,强化镇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四)坚持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认真执行《行政许可法》《预算法》《会计法》和《乡镇财政管理条例》,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和财政预算,增强财政调控能力。进一步做好政府内控制度的完善和落实,防范各种风险。加强财政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加强财务会计监督,优化财政服务,强化财政管理,逐步树立财政人员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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