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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区财政局及时发布财政政策文件,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做好专项债项目信息披露。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5条,政务新媒体公开信息36条。其中包含机构职能、财政预算决算信息、按要求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区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要求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2023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区财政局完善信息公开流程,建立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流程,进一步规范信息收集、信息核校、信息发布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内容全面、用语规范,表述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区财政局以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为主要平台,加强平台管理与维护,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发布相关财政政策、动态等信息,按照区政府总体部署和对部门子网站的建设要求,持续优化本单位政务公开信息分类,进一步推动财政依法公开信息透明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区财政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专人专责,积极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3年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丰富;二是公开形式和快捷查询方式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2023年改进工作措施。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强大合力;二是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常态化管理,以重点项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为核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加强信息联络人员与业务科室的沟通衔接,确保信息公开同步,确保信息及时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区财政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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