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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2-01-20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试行)》要求,对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进行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梁平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重庆市梁平文峰路165;邮编:405200;电话:023-53366580)。一、总体情况

2021年,重庆市梁平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切实履行财政职能,全面提高信息质量,不断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流程,优化信息公开方式,持续深入推进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重庆市梁平财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相关规定,梁平区政府门户网站按时按规编制并公开“梁平区财政预决算”信息、“三公”经费信息和其他需要主动公开信息共计229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着力提升主动公开效果为社会公众获取财政信息资源提供了平台,有效推进了政务公开。(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3条规定,本单位按要求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本单位2021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各科室严把内容初审关,对拟公开的财政信息,经科室长初审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和主要领导审批签发后,统一发布。需报上级批准的,报经上级批准后予以公开。安排专人对上网公开信息对照检查,确保公开信息按时按质完成公开。形成责任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四)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依托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积极按照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及部门子网站及信息栏目建设要求,及时准确公开财政数据等信息,进一步推动财政公开透明。(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加大对信息公开涉密情况进行审查,对所有上网的信息公开内容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到上网信息“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确保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安全。全年未收到对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投诉和问责事项,无主管部门对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扣分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改进措施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栏目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

2.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效性不够强。

3.公开信息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二)下步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梁平财政信息在政府网上的服务功能,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数量,回应社会关切、提供优质服务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3.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单位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梁平区2021年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标准,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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