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起草全区财政、财务、会计和收支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相关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拟订和执行财政分配政策和分级财政管理体制;制定全区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3.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拟订全区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经济调节的建议,拟订推进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财税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参与研究拟订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4.管理全区财政收支,承担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责任;负责编制区级年度预决算草案,组织执行区级年度预算;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一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本级总预算的执行情况;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综合平衡。
5.负责政府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执行彩票管理政策,管理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7.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并按规定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收取区级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区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区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国债转贷等财政资金管理。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执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组织实施会计法律法规,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按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具体会计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区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1.负责全区政府债务管控工作,拟订和执行政府债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统一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归口管理全区政府外债,负责全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参与研究制定全区地方金融和融资政策。
12.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
13.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工作;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研究和财政教育规划,组织财政干部培训。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本级)内设15个科室,分别是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行政政法科、产业发展科、经济建设科、财法会管科、农业财务科、政府债务管理科、乡镇财务管理科、教科文科、政府采购办、社会保障科、资产管理科、绩效评价科。按正处级管理。本级机关行政编制27人,实有24人,16个科级干部;工勤编制2人,实有2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88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80.5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 万元,事业收入0.0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 万元,其他收入 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42.68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60.56万元,主要是预算一体化改革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 1880.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 1674.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 141.0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5.91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75 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 42.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预算增加60.56 万元,主要是预算一体化改革增加了项目支出。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880.56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880.56 万元,比2022年增加4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9.40 万元,比2022年增加17.8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1271.17 万元,比2022年增加60.56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改革增加等,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改革与财政中介评审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本级)2023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 5.50 万元,比2022年增加2.0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 3.00万元,比2022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一体化改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5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控机关公车管理、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75.25 万元,比上年减少5.82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厉行节约。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0.0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0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71.17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1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洪玲玲
联系方式:023-53366589
附3:2023年单位预算附表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