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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1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30 [ 发布日期 ] 2024-09-30

重庆市梁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对各预算单位财务收支实行国库集中收付管理。

2.指导各预算单位执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全面实施会计电算化,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及时地反应各单位的财务状况,做好各项会计事务工作。

3.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业务。

4.代管各预算单位的往来资金。

5.协助办理预算单位账户的设立、变更和核销等事宜。

6.贯彻《会计法》、《预算法》及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发现、报告、制止财政违法行为,向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报告预算单位的重大财务事项或违法违纪行为。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副处级管理。内设 5 个科室,分别是综合信息科、资金管理科、支付科、资金清算科、运行监测科。核定事业编制 25 名,实有人数 23人。设副主任 2 名,5 名科长,2 名副科长。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561.44万元,支出总计561.4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9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一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部分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本年度有人员下乡导致公用经费增加;二是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导致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56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9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财政局各2级单位人员统筹使用,下乡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44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56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9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财政局各2级单位人员统筹使用,下乡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561.44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实行零结转制度。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1.44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0.09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财政局各2级单位人员统筹使用,下乡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9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财政局各2级单位人员统筹使用,下乡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人员调出1人减少了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09万元,增长7.7%。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财政局各2级单位人员统筹使用,下乡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3.1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人员调出1人减少了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财政实行零结转制度。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32.43万元,占77.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02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7.13万元,占15.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57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增加了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3.09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5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政策性调减。

(4)住房保障支出18.8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5.29万元,下降57.4%,主要原因是抵扣以前年度应该扣除的多缴的住房公积金,减少了住房公积金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1.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9.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5万元,增长3.9%,主要原因是社保调标,工资调资增加了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81.5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4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财政局各2级单位人员统筹使用,下乡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 2023 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在本级机关,本单位没有单独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预算在本级机关,本单位没有单独预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及上年度均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 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3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 0 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 0 万元,增长 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 2023年度未发生培训费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1.94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是财政局下属2级单位,财政局各2级单位人员统筹使用,下乡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本单位 2023年度无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决算公开联系人:洪玲玲023-53366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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