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区政协办公室。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和履职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的各项决定;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文稿、总结报告、领导讲话等重要材料的起草、校核工作;负责公文处理、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重要会议记录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后勤保障、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内审评审、精神文明、爱国卫生、综治法治、安全保卫和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政协党组、机关党组做好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组织人事管理、工资福利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协机关办公互联网及办公自动化、智能化日常维护工作;负责区政协信息和对外宣传工作;指导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综合协调区政协及各专委会开展的重要调查研究、专题视察及其他重要活动;协调机关各专委会、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工作;负责区政协统战政协理论研究和机关职工学习培训相关工作;牵头区政协对外交往工作,联系各民主党派支部;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政协党组、主席会交办的工作和市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
2.区政协专门委员会。组织本专门委员会成员及所联系的委员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组织起草本委有关文稿,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区政协常委会报告;做好本委政协委员的政治引领和教育引导工作,凝聚思想共识;指导所联系的委员小组(界别联组)开展工作和活动,做好委员的履职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与重庆市政协及其他区县政协对应专委的联系,适时组织开展工作交流;服务分管领导;完成区政协党组和主席会、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专门委员会7个,即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区政协经济委员会、区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建设委员会、区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区政协教科卫体和文化文史委员会、区政协社会法制和民族宗教委员会、区政协学习和联络委员会。政协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机关设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区政协办公室,其中内设机构5个,即文秘科、综合科、行政科、经济事务科、社会事务科;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4个,即提案办公室、经济农业办公室、文教联络办公室、社法城环办公室。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8.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198.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949.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83.4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4.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0.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8.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8.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4.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44万元,主要用于政协全体会议、政协常委会、主席会议、各种民主监督及参政议政活动、专题调研、委员小组视察、委员培训、文史等工作。
2022年重庆市梁平区政协办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46.9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27.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5万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2022年换届后,各种专题调研、委员小组视察、委员培训等工作增加,车辆运行费支出相应增加,为严控支出,初步预算与去年一致;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一致。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2.75万元,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车辆运行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4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无执勤执法用车。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永畅 联系方式:电话:023-53222204。
梁平区政协办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本级).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