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政协机关设置综合办事机构1个,即区政协办公室;工作机构4个,即区政协提案联络委员会、区政协经济发展委员会、区政协社会事务委员会、区政协文史民宗委员会;设置区政协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1个,即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
区政协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区政协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筹备和服务工作。
2.组织起草、审查、印制、收发、归档各种文件,规范管理文秘档案工作。
3.负责机关党建、劳动人事、精神文明、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等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做好后勤保障及接待工作。
4.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建设、计算机网络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
5.协助秘书长协调政协机关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工作和市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
6.协助秘书长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加强与区委办、人大办、政府办及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
7.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政协提案联络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政协提案的征集、审查、立案工作,提出重点提案建议方案,确定承办单位,做好交办、督办等工作,牵头组织提案办理协商工作。
2.负责政协委员和常务委员会、专委会组成人员的协商推荐、选举和任免工作。
3.负责提案工作报告、提案审查报告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协调指导委员小组的工作、活动。
4.负责委员的学习培训、信息管理、联系走访、考核表彰工作,指导委员和各专委会联系界别工作,受理、协调委员信访事项。
5.协助市政协地区委员小组做好视察调研的联系联络等工作。
6.加强同其他区区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7.根据分工做好对口联系和政协专题协商会、议政性常委会议题的调研工作,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政协经济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加强与区内经济发展各部门的对口联系,开展协商、监督、议政活动。
2.围绕全区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建言献策,服务经济发展。
3.负责制定、实施经济发展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协调指导委员小组的工作、活动。
4.加强同其他区区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5.根据分工做好政协专题协商会、议政性常委会议题的调研工作,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政协社会事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加强与区内社会事业各部门的对口联系,开展协商、监督、议政活动。
2.围绕全区社会事业发展、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建言献策,促进社会和谐。
3.负责制定、实施社会事务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协调指导委员小组的工作、活动。
4.加强同其他区区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5.根据分工做好政协专题协商会、议政性常委会议题的调研工作,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政协文史民宗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1.加强与区内民宗等部门的对口联系,开展协商、监督、议政活动。
2.围绕社会民族宗教事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视察、调研和协商议政活动,建言献策,促进社会稳定。
3.发挥存史、资政、育人职能,负责征集、研究、整理、编辑、出版梁平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社会和法制等领域的史料专辑。
4.推动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维护民族团结,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为促进和实现祖国和平统一服务。
5.负责制定、实施文史民宗委员会的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并向常委会报告。协调指导委员小组的工作、活动。
6.加强同其他区区政协对口专委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
7.根据分工做好对口联系和政协专题协商会、议政性常委会议题的调研工作,完成区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情民意信息中心的主要职责为:
1.负责收集区政协各参加单位、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特约信息员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负责对收集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筛选、整理、编辑,及时、准确上报市政协或以区政协《社情民意》刊物刊发,供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3.负责跟踪、收集领导和有关部门对区政协《社情民意》的反馈情况。
4.培训社情民意特约信息员,负责区政协宣传工作。
5.承办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政协机关行政编制23名(含单列管理驻会政协领导5名),其中,领导职数: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专门委员会主任4名,副主任5-9名。政协办公室正副科长职数2名;区政协社情民意信息中心为区政协管理的直属正科级事业单位,设主任1名(列入区政协机关行政编制总数),事业编制人员3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6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7.54万元,上年结转149.36万元,可支配收入共计1160.9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0.90万元,;2016年年初预算880.36万元,2017年当年年初预算957.54万元,比2016年增加7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7.34万元,比2016年520.16万元增加67.18 万元,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了58.26万元,事业运行增加13.4万元,培训支出增加0.0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6.37万元,行政单位医疗增加0.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0.89万元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70.2万元,比2016年360.2增加了10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增加了20万元,其他政协事务支出减少了10万元等,主要用于办公条件改善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62.6万元,比2016年减少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2.6万元,比2016年减少0.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万元,比2016年减少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车改革后公务车减少及厉行节约,减少了“三公经费”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98.6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气、公务车运行、其他交通费用、工会费、福利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39.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