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办公室于2012年10月10日由梁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成立,属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名(2015年核减后为3名),实有编制人员2名,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预算,由县气象局代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的管理工作;承担自然灾害应急联动预警平台、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发布渠道和自然灾害共享数据库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指导全区自然灾害监测网络、预警信息发布网络和各乡镇和涉灾部门防灾应急工作站的建设工作。
(二)机构设置。
独立核算机构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占机构总数的0.00%;事业单位1个,占机构总数的100.00%。预算编制数3名。其中:行政编制0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实有人员2.00人,其中:在职人员2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248.16万元,支出总计248.16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90.75万元、增长57.66%,主要原因是因双重财务体制改革,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重庆市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财政预算管理。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40.4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44万元,占100.00%;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48.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01万元,占20.96%;项目支出196.15万元,占79.04%。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减少6.4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由人影炮站建设项目结转,本年度项目完成无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4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66万元,增长66.07%。主要原因是因双重财务体制改革,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重庆市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财政预算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4.68万元,增长151.08%。主要原因是因双重财务体制改革,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重庆市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财政预算管理。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56万元,增长66.44%。主要原因是因双重财务体制改革,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重庆市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财政预算管理。。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1.13万元,增长157.81%。主要原因是因双重财务体制改革,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重庆市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财政预算管理。
教育支出0.06万元,占0.0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84万元,占1.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的养老金部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3万元,占0.5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0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调整;节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41.61万元,占9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38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双重财务体制改革,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重庆市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财政预算管理;住房保障支出1.15万元,占0.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93万元,较上年增加35.79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双重财务体制改革,弥补气象事业经费不足部分纳入重庆市梁平区自然灾害预警预防管理中心财政预算管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公用经费3.81万元,较上年减少15.53万元,主要原因是16年防雷收入返还作为弥补公用经费不足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三公”经费支出。 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开支,全部由气象局统一开支。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开支,全部由气象局统一开支。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公务车购置及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开支,全部由气象局统一开支。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17年度无公务接待费用。主要原因: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开支,全部由气象局统一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本单位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本年度无国有资产占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单位2017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费用。。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委、办)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196.1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保障了气象事业的运行与发展,平台的维持以及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炮弹的运输,为地方经济发展作出有效的支撑,为地方安全生产保驾护航。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3252682。
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预警中心.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