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总工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总工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重庆市梁平区总工会(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坚持党建统领,聚焦中心任务,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引领,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提升维权服务质量,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深化工会改革和建设。
(二)单位构成
梁平区总工会内设2个部室,分别是综合部、基层工作部。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
区总工会机关行政编制6名,在编6人。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工会主席,专职副主席3人,兼职副主席2人,挂职副主席1人。下属职工服务中心系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6名,在编6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53.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4年减少21.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9.9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7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86.52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3.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6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2.5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减少21.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39.9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53.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8万元,比2024年减少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18.7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职工文体活动、劳动和技能竞赛、职工维权服务以及职工之家建设等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39.98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车辆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53.8万元,比上年减少21.2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3.8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5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傲 联系方式:023-53227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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