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实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职能职责。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法律援助、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工会干部教育,指导全县职工互助保障工作。弘扬工人阶级优秀文化,组织开展职工宣传教育和全县性职工文体活动,指导基层工会文体活动开展。
(二)机构设置
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是梁平区总工会的下属事业单位,编制6人,在职6人,退休6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5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5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18.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18.34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03.5万元,其中:事业运行69.94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2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预算5.9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5.16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预算1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0.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4.42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18.34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预算增加18.34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5万元,比2020年增加1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5万元,比2020年增加18.3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预算数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0.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万元,比2020年增加0.4万元,原因是2020年没有预算“三公”经费;职服务中心没有公务用车,所以没有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为事业单位,不在机关运行费用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我单位2021年无政府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因车改,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21年也没有公务车辆购置预算。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 张凤玉
联系方式: 023-53222759
3-职工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中心).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