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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33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重庆市梁平区总工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干事创业,切实维护职工权益,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梁平区总工会设2个内设机构:一是综合部,负责党的建设、文书档案、会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经费审查、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机要保密、宣传网络、信息统计、资产管理、退休职工服务、工运研究等工作;二是基层工作部,负责统筹和指导全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负责开展民主管理,经济技术、劳动保护、法律援助、女职工组织建设等工作。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一个:重庆市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

(四)机构改革情况。

一是机构改革要求: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和市委群团改革会议精神,站在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高度,按照县委“345”党建工作思路,坚持党建带群建,准确把握群团改革“六个坚持”基本要求和“三统一”基本特征,遵循群团工作规律,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群团工作改革创新,使其更加适应时代发展和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要求,切实增强群团组织的社会动员力。

通过改革,切实解决群团组织“四化”问题,群团工作和群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显著增强,群团组织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群团组织自我发展的活力显著增强。

二是机构调整情况:按照梁委办〔2016〕88号文件要求,梁平县(现在为区)总工会内设机构设置按照“1+1”的方式进行,即设置为1个综合部门和1个业务部门。

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群团改革早在2016年就已经进行,财政财务情况没有变化。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246.61万元,支出总计1246.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559.68万元、增长122.74%,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财政拨款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就是收入合计。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24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93万元,增长122.74%,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财政拨款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6.6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4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93万元,增长122.74%,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财政拨款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66.61万元,占37.43%;项目支出780.00万元,占62.57%。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一样。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93万元,增长122.74%。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8.43万元,增长178.15%。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安排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480万元、政府债券300万元,不在年初预算之列。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46.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93万元,增长122.74%。主要原因是重庆市梁平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财政拨款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98.43万元,增长178.15%。主要原因是2018年中安排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专项经费480万元、政府债券300万元,不在年初预算之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一样。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02.50万元,占56.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13万元,增长80.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政府债券300万元,年初没有预算,其余为2017年职工服务中心调入人员预算漏项追加预算。

(2)教育支出0.26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数没有变化。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80万元,占38.5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财政划拨区职工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480万元。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1.93万元,占3.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43万元,增长14.8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增加预算。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8万元,占0.98%,较年初预算数不变。

(6)住房保障支出9.74万元,占0.78%,较年初预算数不变。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9.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万元,下降5.00%,主要原因是两名临时人员经费纳入市总工会的互助保险工作经费中解决。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46.7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4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办公费支出减少明显。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物业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1.5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82万元,下降63.1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基本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都大量减少,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全年只发生了2.04万元,下降成效显著。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27万元,下降41.66%,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比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公务接待费和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都大量减少,特别是公务接待费,全年只发生了2.04万元,下降成效显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9.54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车,去主城区出差派车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01万元,下降29.5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去主城区出差派车量减少。

公务接待费2.0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总工会领导视察工作或调研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6万元,下降90.19%,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51万元,下降78.6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39批次239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73.6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4.7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6.7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04万元,下降5.02%,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办公费支出减少明显。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故无项目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759

总工会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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