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政法委2018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委政法委为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代表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领导、指导、监督、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和全区各乡镇、各部门政法平安综治防邪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内设3科2室,区综治办、区防邪办、区法学会、区国安办等单位与政法委属合署或挂靠办公关系。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0.67万元,上年结转6.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7.24万元,比2017年增加2.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67万元,比2017年增加59.5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等;项目支出406.58万元,比2017年增加11.58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保险等,主要用于社会综合治理、国安、高铁护路、禁毒、流动人口管理、防邪等重点工作等重点工作。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8.4万元,比2017年减少 0.1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万元,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万元,比2017年减少0.0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54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88万元,增长14.7%。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政府采购预总额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65台,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台,特种专用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4辆(为治安巡逻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