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区委政法委为区委组成部门,主要职能是代表区委领导全区政法工作,领导、指导、监督、协调政法各部门工作和全区各乡镇、各部门政法平安综治防邪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内设3科2室,区法学会、区国安办等单位与政法委属合署或挂靠办公关系。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6125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6125万元,比2018年增加78.37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3.6125万元,比2018年增加182.9425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的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责任险、铁路护路工作经费、国安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302万元,比2018年减少104.58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项目开支等,主要用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建设、社会综合治理、国安、禁毒、流动人口管理、防邪、等重点工作等重点工作。
2019年政法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18年减少 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2018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受市级专项督察较多,公务接待费有所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万元,比2018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1.04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77.5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1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张丹 联系方式: 023-5323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