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事务,协助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抓好规划制定、项目开发、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
2.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的管理工作。
3.负责成立、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日常管理、嘉许激励、权益保障等工作,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宣讲教师,对文明实践管理员队伍进行培训,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负责全区文明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评比表彰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先进典型。
5.负责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调研,了解分析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信息和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对接协调工作,审核把关志愿服务项目。
7.落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2.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25.7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5.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2.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5.3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4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25.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5.4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3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2.9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2.99万元,比2024年增加25.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5.4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支出45.30万元,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工作经费,比2024年增加0.30万元,主要原因是结转上年的市级资金0.30万元。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5.3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承黎 联系方式023-53222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