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其他单位财政信息 >区委宣传部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038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重庆市梁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日常事务,协助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抓好规划制定、项目开发、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

2.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的管理工作。

3.负责成立、管理志愿服务组织,做好志愿者的组织引导、登记注册、日常管理、嘉许激励、权益保障等工作,协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提供宣讲教师,对文明实践管理员队伍进行培训,依托各种平台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负责全区文明实践活动宣传工作,评比表彰优秀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等先进典型。

5.负责组织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调研,了解分析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信息和动态,提出意见和建议。

6.负责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对接协调工作,审核把关志愿服务项目。

7.落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内设机构科室。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1.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20.76万元,主要是人员和公用经费减少1.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1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31.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1.2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2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0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20.7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3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2.12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1.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1.77万元,比2022年增加20.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15万元,比2022年减少1.3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82.62万元,比2022年增加22.12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将开展更丰富的服务工作,主要用于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2年减少1.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重庆市梁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82.62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承黎

联系方式:谭承黎,电话:023-53222402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2023预算公开表.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