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委宣传部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市委和区委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方针政策。
2、负责指导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各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工作,规划、部署全局性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3、负责指导全区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加强理论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哲学社会科学的规划、立项及社科基金管理。
4、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全区新闻、出版工作,负责管理区广播电视台、梁平报、梁平网及所有区级媒体,负责指导协调全区网络安全、网络舆情、网络阵地建设。
5、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全区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产业发展、文艺产品生产和文化市场管理。
6、负责研究、制定全区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指导、协调全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7、负责指导、协调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制定全区对外宣传的整体规划,确定并审核对外宣传的内容;组织对外宣传重大活动,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来访记者的接待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互联网新闻宣传工作。
8、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对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单位)及有关人民团体的工作实施指导、协调;负责全区社科、新闻、文艺评奖管理工作。
9、负责宣传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联系宣传文化系统的知识分子,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知识分子工作。
10、负责全区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政工职称评审。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内设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和5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宣教科、理论科、新闻科、法制科、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文明建设科。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9.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9.74万元,比2017年增加22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74万元,比2017年增加8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标、年终绩效考核奖、平时考核奖、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纳入了预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70万元,比2017年增加145.95万元,主要原因是将原网信中心的项目支出预算增加到了宣传部等,主要用于宣传文化、群众文化活动、中心组学习、对外宣传、网络宣传等重点工作。
区委宣传部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5万元,比2017年减少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5万元,比2017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17年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车的使用率。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8.98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0.22万元,增长20.96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7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