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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4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本部门在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委)领导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协助区委抓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市委工作部署在全区的贯彻落实。收集和处理本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有关“四个全面”“五位一体”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方面的重要信息,协助区委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准确地向市委和区委报告,根据区委的要求和部署开展调查研究。按照区委要求,督促检查中央、市委重大决策、决定及市委领导指示、批示和工作部署在本区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单位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委、区委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督办落实。负责区委全会、常委会、工作会、专题会等会务组织协调、记录整理等工作。负责区委的公文处理、文件材料印制、文件刊物发送及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区级党政领导机关机要文件的传递任务。协助区委协调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有关活动和有关事务工作。负责密码管理指导工作及承担密码通信和加密传真通信工作。承办区委保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等工作。负责区委重要公务接待和统筹规划全区档案工作等。承担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及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

根据内设机构相关规定,本部门共设11个内设科室,分别是综合科、会联科、法规科、行政科(接待科)、督查科、秘书一科、秘书二科、改革科、信息科、档案科、机要保密科。另下设党政专用通信网络管理中心,为正科级事业单位。

区委研究室编制独立,但财务核算并入区委办公室。内设调研一科、调研二科。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预算包括区委办公室、区委研究室及区党政专用通信网络管理中心,但区委研究室及区党政专用通信网络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

(四)机构改革情况。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将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公务接待等职责划入区委办公室;将区档案局(区档案馆)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区委办公室,对外保留区档案局牌子,区档案馆作为区委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将区委办公室管理的区委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委办公室;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局。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内设机构原设置9个,现设置11个。增设了改革科、档案科,原秘书科调整为秘书一科、秘书二科,原督查室调整为督查科,原政策法规科调整为法规科,原行政科增加接待职能,减少了区委常委会服务科。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改革后,因我单位人员资产变化不大,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暂不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1322.81万元,支出总计1322.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1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绩效调标、人员增加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32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1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绩效调标、人员增加等因素增加预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22.8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29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31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绩效调标、人员增加等支出。其中:基本支出852.81万元,占65.97%;项目支出440万元,占34.03%。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计划的涉密终端国产化替代项目因市机要局统一安排暂缓至2019年度实施,因此,原预算经费结转至2019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32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31万元,增长12.72%。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绩效调标、人员增加等因素增加预算。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1.76万元,增长22.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绩效调标追加预算125.36万元、人员增加追加预算36.4万元、涉密终端国产化替代项目追加预算30万元、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追加50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92.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9.31万元,增长10.17%。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绩效调标、人员增加等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76万元,增长19.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绩效调标增加支出125.36万元、人员增加36.4万元、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支出5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计划的涉密终端国产化替代项目因市机要局统一安排暂缓至2019年度实施致经费暂未使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6.84万元,占86.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1.76万元,增长2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资绩效调标增加支出125.36万元、人员增加36.4万元、扶贫及乡村振兴工作经费增加支出50万元。

(2)教育支出0.12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4.22万元,占8.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4万元,占2.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34万元,占2.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2.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67.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2.35万元,增长80.5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度工资、绩效调标,二是人员增加,三是社保缴费及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3.43万元、津贴补贴147.07万元、奖金及平时考核138.06万元、年度目标绩效考核81.80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7.93万元、住房公积金48.02万元、离退休人员休养费及医疗补助39.46万元、抚恤金1.46万元等。公用经费85.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进一步压缩机关运行费用,特别是三公经费从严控制。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0.69万元、印刷费1.5万元、水电费1.54万元、邮电费5.05万元、差旅费0.34万元、会议费0.72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7.57万元、劳务费1.94万元、工会经费5.55万元、福利费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78万元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3.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86万元,下降16.88%,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特别是强化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接待开支范围和标准,尽可能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7.06万元,下降38.27%,主要原因一是进一步加强“三公”经费特别是公务接待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今年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2017年新置换一般公务用车一辆,致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本年度无此项支出。五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本部门无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区内重点建设项目督促检查、乡镇暗访及调研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5万元,下降1.49%,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对维修费用从严控制等。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41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严格车辆管理,科学合理调度,各车辆油耗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维修费用从严控制等。

公务接待费10.6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及周边区县到我单位学习调研、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以及招商引资对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36万元,下降44%,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相关规定,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严控陪餐人数,节约优先,以地方特色家常菜为主,有效遏止铺张浪费,从而降低接待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减少7.65万元,下降41.83%,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控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严控陪餐人数,节约优先,以地方特色家常菜为主,有效遏止铺张浪费,从而降低接待成本。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7辆;国内公务接待145批次116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1.72元,车均维护费4.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5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水电费、邮电费、员工加班餐、交通补贴、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29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加强机关运行经费管理,对日常办公经费进一步压缩,厉行节约。对大宗物资和办公设备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流程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保密柜共15个。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83万元。对4个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83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项目资金使用整体均能按计划、按要求使用,并能够达到预期目标。确保了区委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重要会议精神得到贯彻落实,保障了党政通讯畅通,信息传递及时。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基本会议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基本会议支出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7万元,执行数为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顺利实现了区委年度内重大会议的顺利召开,确保上级及区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督查专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督查专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顺利实现了区委年初督查任务,确保2018年度全区各项重点建设、扶贫、乡村振兴、龙溪河保护、党建等各领域工作得到落实。

党政网红机网运行维护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党政网红机网运行维护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万元,执行数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顺利实现了党政网及红机网的畅通运行,确保区委各项工作汇报及工作部署及时上传下达。

涉密终端国产化替代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主要是该项目的实施由市机要局统一调整到2019年度,致项目资金暂时转入下一年度使用。下一步改进措施:将严格按照市机要局统一部署,严格按政府采购流程,逐批购置替换,确保全区涉密终端国产化替代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电话号码023-53222198。

区委办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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