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体育法》和《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和开展全区群众体育活动;做好体育场馆对外开放、体育场内各项运动器材、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为业余训练,全民健身和体育竞技赛事提供优质的服务;向上级体育部门和输送体育后备人才;落实区政府交办的组队参加上级大型体育比赛任务及承办各级各类体育比赛;组织培训社会指导员和全区中小学体育教师业务等。
(二)单位构成
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单位内设5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场馆管理科、产业科、群体科、竞训科。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1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6.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839.49万元,收入比2023年增加1133.12万元,主要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233.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2316.04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预算423.1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34.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9.9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9.18万元,其他支出1839.49万元。支出比2023年增加1133.12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1233.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6.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6.55万元,比2023年减少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5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18.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标准和公积金、社保等基数调整等原因;项目支出275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运行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等重点工作,比2023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11万东门体育馆运行经费。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39.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39.49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地建设和配送体育器材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等全区体育发展工作,比2023年增加1233.01万元,主要原因是市体育局下达的市级体彩公益金区县分成资金增加。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5万元,和2023年一样。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不变,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5万元,和2023年一样,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与上年保持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23年不变,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不变;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无公车开支。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8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 0 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人:李明珠 联系方式:023-53238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