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团区委)为区委领导的群众团体组织。主要职责包括: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广大青少年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青年干事创业,突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职责,拓展共青团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研究指导共青团自身改革和建设以及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共青团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本级),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团员和青年的纽带,是广大青少年利益的代表,是区委、区政府的助手,内设综合部、青少年工作部。编制4名,其中: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挂职副书记2名、兼职副书记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现实际在编4人。下属正科级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要职责是加强青少年政治思想引领,培养青少年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提高青少年综合素质,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全额事业编制6名,现有工作人员4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9.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9.17万元,比2018年增加5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87万元,比2018年增加29.8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作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4.3万元,比2018年增加28.8万元,主要原因是团市委划拨经费增加、西部计划志愿者社保缴费增加、市财政划拨西部计划志愿者国家补贴经费等,主要用于区青少年活动开展、权益维护、西部计划志愿者补贴及社保缴费等工作。
团区委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5.5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8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接待费用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 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继续从严从紧控制公务用车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2.9万元,比上年增加3.32万元,主要原因为工作人员增加1名,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4.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本单位无车辆编制,共有车辆0辆;现在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所有权为新通租车公司。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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