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2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20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3-12-21 |
发布日期 | 2023-12-21 |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背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事业发展要求;梁平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缺乏一个综合性青少年活动中心。
(二)项目建设依据:《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双桂湖片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6〕30号)。
(三)项目建设目的:一是推动国家体育文化发展,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二是丰富青少年生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三是适应梁平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完善梁平区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推动梁平区城镇化进程;五是适应梁平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项目业主单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梁平区委员会。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737.4m²。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5,620.09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校外联专项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七)项目建设地址及性质:项目建设地址为双桂湖片区二期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的交叉口。建设性质为新建。
(八)项目建设年限: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即2017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其中建设工期18个月。
(九)项目年度资金预算及执行情况:项目2018—2022年资金预算总额2,510.00万元,资金性质为一般债券资金。截至2022年底,项目预算执行金额共2,5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二、绩效评分结果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综合得分为90.5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 |
得分率 |
决策 |
20.00 |
17.00 |
85.00% |
过程 |
20.00 |
19.50 |
97.50% |
产出 |
30.00 |
26.00 |
86.66% |
效益 |
30.00 |
28.00 |
93.33% |
小计 |
100.00 |
90.50 |
90.50% |
三、综合结论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较好地引导了梁平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了青少年素质教育,满足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绩效目标明确性不足,指标设置不完善;资料归档完整性不足,监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实际建设时间与计划差异大,影响项目完成进度。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
因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未针对本项目单独设置绩效目标申报表,评价小组暂依据本项目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有关绩效目标及指标评判绩效目标合理性及绩效指标完善程度。
评价认为,本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不足,指标设置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本项目全年绩效目标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该绩效目标无法体现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是否符合正常水平;二是绩效自评表无法显示指标级次,无法判定指标设置级次是否全面;三是定性指标未注明衡量标准,无法满足“可衡量”的指标设置要求。
(二)资料归档完整性不足,监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
评价发现,财务资料归档过程中,因项目实施年度跨度较大,且距绩效评价年度较久,账务核算平台已进行更换,共青团梁平委员会仅能完整提供2019年-2022年度财务资料,2016年-2018年度除记账凭证记附件外,无法完整提供电子及纸质的明细账、监督检查记录等财务资料。
因存在上述情况,评价认为,资金监控措施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以有效保障财务资料归档完整性。
(三)项目实际建设时间与计划差异大,影响项目完成进度
根据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及评价小组现场调研情况来看,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实际开始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实际开始时间比计划开始时间延迟超2年;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实际完成时间比计划完成时间延迟超2年。
进一步询问得知,项目延迟开始超2年的原因较为复杂,包含选址、设计、建设内容变更、人员更换、资金筹措等,因项目建设年度较绩效评价年度时间较远,项目建设年度经办人员早已调岗,因当初工作交接仓促且留档资料部分已移交其他部门,现经办人员对主要延期原因无法确认。
此外,评价发现,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虽延期2年以上,但建设工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且建设周期亦未超过24个月。
五、主要建议
(一)合理设置绩效目标,确保绩效指标清晰可衡量
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其包含项目产出及效果,同时通过将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指标化,提升绩效目标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保证项目开展效果的实现。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应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明确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及效果,对项目原有绩效指标进行完善,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保证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二)提高资料归档完整度,加强项目过程管理
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文件及自身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核算,保障财务资料归档完整性。若出现更换财务核算系统的情况,应及时从旧系统导出相关财务资料进行留档备查,并安排专人保管,防止丢失。
(三)找出项目延期开工主因,后续建设项目重点关注
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应尽快找出项目延期开工主因,作为后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关注事项,保障后续项目建设进度,避免重复出现类似问题延迟项目投入使用时间或推迟项目持续发挥效益时间。
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
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23〕239号)文件的要求,梁平区财政局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对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即“双桂湖片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纲要及国家教育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指出“深化教育改革,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全面加强体育卫生、心理健康、艺术审美教育,培养创新兴趣和科学素养”。同时纲要中强调要“不断推动我国文化发展大繁荣,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体育环境;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健康,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之一”。在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着力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事业发展要求,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促进弘扬主旋律与提倡多样性、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协调发展,扎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要不断加强高质量、高水平普及教育,加强综合素质教育,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标准化率均达到80%以上。
广大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充满活力,是一个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方面。梁平区一直致力于教育事业的发展,不断推动社会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但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缺乏一个综合性青少年活动中心,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梁平区教育事业发展、素质教育推进、公共文化事业的建设。
项目实施依据为《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双桂湖片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6〕30号)文件。
一是推动国家体育文化发展,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二是丰富青少年生活,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三是适应梁平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四是完善梁平区城市配套基础设施,推动梁平区城镇化进程;五是适应梁平区经济社会发展。
项目业主单位系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梁平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共青团梁平委员会”)。
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建筑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1737.4m²,其中校外教育培训、青少年成长体验营、办公用房、辅助性用房、西大附中共用房、城乡市民学校等主体地上建筑面积9130.41m²,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地下建筑面积2606.99m²,配套建设绿化工程、场地及道路工程、综合管网以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为5,620.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1.49万元,占总投资79.0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80.13万元,占总投资13.88%;基本预备费用398.47万元,占总投资的7.09%。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市校外联专项补助资金和区财政配套资金。
项目建设地址为双桂湖片区二期碧湖大道与知德大道的交叉口。建设性质为新建。
项目建设周期24个月,即2017年7月1日—2019年7月1日,其中建设工期18个月。
项目2018—2022年资金预算总额2,510.00万元,其中2018年资金预算1,000.00万元,由梁平财发〔2018〕592号文件下达,资金性质为政府债券资金;2020年资金预算410.00万元,由梁平财发〔2020〕853号文件下达,资金性质为专项债券资金(停车场专项债券);2021年资金预算500.00万元,由梁平财发〔2021〕308号文件下达,资金性质为一般债券资金;2022年资金预算600.00万元(未申请),由梁平财发〔2022〕802号文件下达,资金性质为一般债券资金。截至2022年底,项目预算执行金额共2,510.0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00%。
本次绩效评价的目的是:通过绩效评价,全面具体了解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和使用成效,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不足,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改善管理措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借鉴和参考。
1.《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2.《重庆市梁平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
要》;
3.《梁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4.《梁平区城市总体规划》;
5.《梁平区双桂湖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双桂湖片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6〕30号);
7.《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8.《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
9.《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梁平财发〔2023〕239号);
10.区财政局提供的相关资料;
11.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相关资料;
12.评价小组现场调研的资料。
评价工作秉承科学规范、客观公正、依据充分、成本效益的原则,采取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
1.绩效评价原则
科学规范原则。评价工作应通过规范的程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科学、合理地进行。
客观公正原则。评价应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财政部门有关文件等为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依据充分原则。在评价过程中,应收集足够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并要通过现场调研,为评价结论提供充分的依据支持。
成本效益原则。评价工作的重点是评价项目立项的合理性和预算的准确性,在开展评价工作过程中,要注意控制成本、节约经费,提高评价工作的效率和效益。
2.绩效评价标准
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本次评价工作由梁平区财政局统一组织牵头,委托云南云岭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项目的具体评价实施。
本次评价以项目资金管理、项目产出情况、项目实施效果为重点评价内容。
根据评价目的和原则,结合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特点,在与区级相关部门充分交流、讨论、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由四级指标构成,其中:一级指标4个、二级指标10个、三级指标20个、四级指标(细项指标)36个。一级指标及分值构成如下:
一级指标 |
决策 |
过程 |
产出 |
效益 |
合计 |
分值 |
20 |
20 |
30 |
30 |
100 |
具体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绩效评价实行100分制,评价结果设四个等级:优(≥90分);良(≥80分,<90分);中(≥60分,<80分);差(<60分)。
本次评价采取现场抽查和非现场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评价,具体采用审阅核对、公众调查、询问查证、问卷调查等评价方法。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向项目业主单位发放问卷8份,回收有效问卷8份;向受益群众发放问卷50份,回收有效问卷50份。
评价工作主要经过以下过程:
1.前期准备。成立评价工作组,并对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与区财政局就绩效评价工作开展讨论,形成绩效评价方案,明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组织实施。评价小组人员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实地调研、公众访谈、问卷调查,对项目资料、财务资料进行查证核对。
3.分析评价。对收集的相关数据、资料、信息进行梳理、分析和甄别,按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将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沟通讨论并修正,形成正式评价结论。
4.编写报告。根据评价结论,编写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就绩效评价报告(征求意见稿)与区财政局和业主单位等进行沟通,几方无异议后出具正式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绩效评价指标,按“决策——过程——产出——效益”(即项目决策、项目实施过程、项目产出情况、项目效益)逐项分析评价如下:
(1)立项依据充分性
项目建设符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行 素质教育的决定》等国家宏观政策,符合梁平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梁平区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位于梁平区双桂湖片区,周边交通网络发达,对外联系便捷。项目区地势条件较佳,外形规则,地质条件适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基本满足青少年活动中心选址的要求,能够满足快速推进实施的要求。
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综合管网及配套工程,建设条件成熟。项目总用地面积10396.1m²,总建筑面积11737.4m²。项目总投资为5,620.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1.49万元,占总投资79.0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80.13万元,占总投资13.88%;基本预备费用398.47万元,占总投资的7.09%。建设资金由市校外联专项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解决。
项目建成后将满足梁平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要求。外部建设条件已经具备,建设规模适度、方案可行。项目实施后,将有效推进梁平区青少年素质教育,改善居民居住环境,提高生活水平,提升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带动商贸物流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评价认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实施符合国民发展规划和上级政府决策,立项依据充分。同时项目实施具有必要性、急迫性和可行性,资金来源有保障、分配较为合理,预期完成数量、质量和时效基本符合正常水平,项目整体论证合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根据《梁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团县委修建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划拨国有建设用地的通知》(梁平府地〔2016〕5号)、《梁平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梁平县双桂湖片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土地使用证办理情况的报告》(梁平国土房管文〔2016〕44号)、《梁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双桂湖片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项目立项的批复》(梁平发改发〔2016〕30号)等项目立项文件,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立项符合相关政策文件要求,申报文件和审批文件完整齐全。项目档案材料中立项资料、实施方案、施工图等内容完整规范。
2.绩效目标情况
(1)绩效目标合理性
因项目立项年度较早为2016年,立项时相关部门未要求项目设置绩效目标,且后续年度也一直未对项目整体补充设置绩效目标,因此本项目无绩效目标申报表。
同时,评价小组通过审查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发现,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全年绩效目标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评价小组暂以此作为本项目建设年度项目绩效目标。
评价认为,上述绩效目标设置无法体现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是否符合正常水平,合理性不足。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0分。
(2)绩效指标明确性
同上述绩效目标一样,因本项目无绩效目标申报表,暂以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中设置的绩效指标作为本项目建设年度项目绩效指标。
绩效自评表中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分解,将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为4个细项指标,分别为:完成装饰工程验收=100%;环境评价为优(定性);满意度≥100%;社会服务基本建立(定性)。
评价认为,本项目绩效指标明确性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无绩效目标申报表,绩效自评表无法显示指标级次,无法判定指标设置级次是否全面;二是缺少部分指标,如:产出质量指标、产出时效指标、效益指标;三是定性指标未注明衡量标准,无法满足“可衡量”的指标设置要求。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3.资金投入情况
(1)预算编制科学性
审查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项目预算编制方案、可研报告、绩效自评表等资料,项目总投资为5,620.09万元,投资预算按相应建设造价标准编制;截至2022年度,项目实际支出5,086.90万元,总投资预算编制偏差为9.49%,项目总投资预算编制科学性较强。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2)资金分配合理性
根据项目总投资预算资金分配资料显示,项目总投资为5,620.0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441.49万元,占总投资79.03%;工程建设其它费用780.13万元,占总投资13.88%;基本预备费用398.47万元,占总投资的7.09%。
通过对比项目各类合同及相关结算资料,评价发现项目资金分配合理性总体较好,与实际情况贴合度较高。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4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4分。
(1)资金到位情况
依据项目各年度资金文件,梁平区财政局已及时足额下达2,51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审查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项目明细账发现,截至2022年末,除2022年600.00万元项目资金因项目业主单位未申请而未到位外,其余各年度预算资金已全部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各年度申请资金到位率及到位及时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项目明细账发现,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下达预算资金2,510.00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510.00万元(2022年项目预算资金600.00万元项目业主单位虽未申请,但以其他资金暂代为垫付执行),预算执行率为100.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3)资金使用合规性
为保障项目资金规范安全运行,共青团梁平委员会除按照项目资金文件规定使用本项目资金外,还严格按照单位自身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评价小组实地调研中抽查相关凭证,发现资金审批的程序比较完善,审批手续较为齐全;资金支付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且支付方式均按规定要求进行支付,资金支付及时;资金用途不存在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财务资料归档过程中,因项目实施年度跨度较大,且距绩效评价年度较久,账务核算平台已进行更换,共青团梁平委员会仅能完整提供2019年-2022年度财务资料,2016年-2018年度除记账凭证记附件外,无法完整提供电子及纸质的明细账、监督检查记录等财务资料。因存在上述情况,评价认为,资金监控措施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以有效保障财务资料归档完整性。
2.业务管理
(1)组织管理
审查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项目组织管理资料发现,本项目组织机构设置符合规定,工作实施由项目业主单位,即共青团梁平委员会牵头负责,项目工作任务落实由专人统筹管理,能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实地调研中发现项目实施过程中人员配备的数量虽较为合理,但后期工作中管理人员在对项目的熟悉程度上应进一步加强,提升对项目建设前期及过程的知悉度。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2)制度建立
项目业主单位在实际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市区两级的相关制度规定执行,落实“项目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等工程建设基本制度。评价认为,项目业务管理制度健全,且相关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1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1分。
(3)制度执行有效性
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业主单位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工程质量、进度、成本、资料、环保、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管理控制。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自行进行验收检查,通过后再向监理单位及业主单位提交申请联合验收,三方验收通过后,出具项目验收报告,并按要求办理竣工结算等手续。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项目已完工且通过验收,并根据结算审核结果及合同约定条款支付了款项,建设相关资料也已及时归档。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4)项目质量可控性
评价小组通过审查项目质量管理资料发现,共青团梁平委员会以国家及市级要求质量标准对项目建设质量进行监管,未额外单独制定质量标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共青团梁平委员会联合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制定了详细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其中包括质量目标、质量计划、组织保证体系、工作保证体系。项目实施单位、监理单位按照工程施工规范要求,划分各方权力与职责,对工程质量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都进行有序地控制管理,无任何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发生。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2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2分。
1.实际完成率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8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8分。
2.质量达标率
根据评价小组收集的项目验收报告反应,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项目消防设施质量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筑能效(绿色建筑)测评及各项验收结果均为符合要求或合格。另结合评价小组实地查看及问卷调查反馈情况来看,项目总体完成质量及后期维护质量均较好。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8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8分。
3.完成及时率
根据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及评价小组现场调研情况来看,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实际开始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实际开始时间比计划开始时间延迟超2年;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实际完成时间比计划完成时间延迟超2年。
进一步询问得知,项目延迟开始超2年的原因较为复杂,包含选址、设计、建设内容变更、人员更换、资金筹措等,因项目建设年度较绩效评价年度时间较远,项目建设年度经办人员早已调岗,因当初工作交接仓促且留档资料部分已移交其他部门,现经办人员对主要延期原因无法确认。
此外,评价发现,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虽延期2年以上,但建设工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且建设周期亦未超过24个月,此处酌情扣分。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7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4.成本节约率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5,620.09万元,实际投资5,086.90万元,依据项目成本节约率=[(项目计划成本-项目实际成本)/项目计划成本]×100%,计算得出项目成本节约率为9.49%。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7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7分。
根据评价小组实地采访调研所搜集到的资料显示,项目整体完成效果较好,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
青少年活动中心作为城乡精神文明建设的特殊窗口,是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重要的活动场所,它不但丰富了青少年校外文化生活,更重要的是适合多种人才的培养,为培养学习型、创新型人才,构建终生教育体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教育的主阵地。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补充了学校之外的教育,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上,它使学生有了实践的场所,丰富了校外生活,提高了兴趣品味。特别是科技、体育、艺术等方面的启蒙学习更加集中、规范,为青少年兴趣、特长、个性的培养搭建起了舞台。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是素质教育的前沿,是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阵地。活动中心以开展各种活动为基础,通过各种活动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进而达到培养能力特长、发展个性的教育效果,使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人才茁壮成长。
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引导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全面推进青少年素质教育工作的需要。梁平区双桂湖片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建设,将极大丰富青少年业余生活,促进青少年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7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7分。
近年来,梁平区认真贯彻全国和重庆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加大教育投入使学校办学条件有了进一步改善,推动了“两基”和各项教育工作全面发展,教育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但重点基本放在义务教育,“两基”达标、危房改造等方面,对青少年学生的校外活动场所投入较少。
青少年活动中心是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实践课堂,是服务、 凝聚、教育广大未成年人的活动平台,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建设精神文明的重要阵地。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与管理工作,是造福青少年、教育培养下一代的重要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梁平,确保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的一件大事,具有重要的现实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该项目正是以重视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为出发点,通过改善广大群众子女的文化活动场地,丰富群众子女的文化生活内容,来满足群众子女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要,从而促进梁平区的精神文明建设。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实施,是梁平区教育事业的需要。同时,该项目的建设为梁平区人民的文化活动提供更大的空间,有利于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社会。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7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7分。
根据评价小组在实地调研反馈结果来看,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可持续性较强,不仅制定有项目后期运维制度,还安排有专人负责后期运维事项,同时运维资金来源也有保障,项目现场运维情况较好,目前能较好的满足梁平区青少年校外教育需求。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6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6分。
3.满意度
(1)社会公众满意度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随机向梁平区居民开展问卷调研,选取居民50人,获取有效问卷50份。其中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经统计分析,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进度、实施质量、实施效果的满意度均较高,分别为95.80%、94.00%、95.20%,综合满意度为95.00%。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5分。
(2)实施单位满意度
本次评价,评价小组对实施单位关于项目实施质量、实施效果、实施进度进行现场问卷调研,其中满意度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基本满意”中30%计入不满意,70%计入满意。随机向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及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发放问卷8份,回收有效问卷8份。经统计分析,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及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职工对项目实施质量、实施效果、实施进度的满意度分别为85.00%、100.00%、88.75%,综合满意度为91.25%。
本项指标设定分值5分,经综合评价,指标得分3分。
通过综合评价,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综合得分为90.50分。评价等级为“优”,具体评分情况如下:
一级指标 |
标准分值 |
评分 |
得分率 |
决策 |
20.00 |
17.00 |
85.00% |
过程 |
20.00 |
19.50 |
97.50% |
产出 |
30.00 |
26.00 |
86.66% |
效益 |
30.00 |
28.00 |
93.33% |
小计 |
100.00 |
90.50 |
90.50% |
通过绩效分析,综合评价认为:
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较好地引导了梁平区青少年健康成长、推进了青少年素质教育,满足了当地教育事业的发展,推动了构建和谐社会的步伐。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注重过程管理,及时总结经验,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但也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包括:绩效目标明确性不足,指标设置不完善;资料归档完整性不足,监控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项目实际建设时间与计划差异大,影响项目完成进度。
因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未针对本项目单独设置绩效目标申报表,评价小组暂依据本项目2022年度二级项目绩效自评表中有关绩效目标及指标评判绩效目标合理性及绩效指标完善程度。
评价认为,本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不足,指标设置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一是本项目全年绩效目标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该绩效目标无法体现项目预期产出和效益是否符合正常水平;二是绩效自评表无法显示指标级次,无法判定指标设置级次是否全面;三是定性指标未注明衡量标准,无法满足“可衡量”的指标设置要求。
评价发现,财务资料归档过程中,因项目实施年度跨度较大,且距绩效评价年度较久,账务核算平台已进行更换,共青团梁平委员会仅能完整提供2019年-2022年度财务资料,2016年-2018年度除记账凭证记附件外,无法完整提供电子及纸质的明细账、监督检查记录等财务资料。
因存在上述情况,评价认为,资金监控措施有效性还需进一步提升,以有效保障财务资料归档完整性。
根据共青团梁平委员会提供的资料及评价小组现场调研情况来看,项目计划开始时间为2016年2月16日,实际开始时间为2018年3月21日,实际开始时间比计划开始时间延迟超2年;计划完成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实际完成时间为2019年10月12日,实际完成时间比计划完成时间延迟超2年。
进一步询问得知,项目延迟开始超2年的原因较为复杂,包含选址、设计、建设内容变更、人员更换、资金筹措等,因项目建设年度较绩效评价年度时间较远,项目建设年度经办人员早已调岗,因当初工作交接仓促且留档资料部分已移交其他部门,现经办人员对主要延期原因无法确认。
此外,评价发现,项目开始及完成时间虽延期2年以上,但建设工期基本控制在18个月,且建设周期亦未超过24个月。
合理设置项目绩效目标,确保其包含项目产出及效果,同时通过将任务和要求等内容的指标化,提升绩效目标对工作开展的指导性,保证项目开展效果的实现。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应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市级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财绩〔2019〕19号)文件要求执行,明确项目实施所要达到的目标及效果,对项目原有绩效指标进行完善,将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绩效指标,保证绩效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
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应严格按照项目资金文件及自身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项目资金进行核算,保障财务资料归档完整性。若出现更换财务核算系统的情况,应及时从旧系统导出相关财务资料进行留档备查,并安排专人保管,防止丢失。
共青团梁平委员会应尽快找出项目延期开工主因,作为后期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重大关注事项,保障后续项目建设进度,避免重复出现类似问题延迟项目投入使用时间或推迟项目持续发挥效益时间。
1.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
2.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样本基础信息表;
3.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社会公众);
4.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实施单位);
5.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图片资料。
附件下载:
附件1: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表.xlsx
附件2: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样本基础信息表.xlsx
附件3: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实施单位).docx
附件4: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调查问卷(社会公众).docx
附件5:重庆市梁平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图片资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