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梁平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隶属于区国土房管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主要协助区国土房管局编制全区土地储备计划、储备土地年度供应计划;承担土地储备计划的实施;负责对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收购的土地,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并完成征收的土地,置换的土地和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实施储备,并按规定办理土地收储手续;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负责编制土地储备项目资金预决算,接受有关部门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负责储备土地的管护及临时利用;负责土地供应前期工作;负责做好土地储备资产的登记、核算、评估等各项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单位现有内设五个科室,分别是综合科、土地储备科、财务科、工程整治科、土地管护科,正副科长8名;单位人员编制19人,现有在职人员19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3.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3.73万元,比2016年减少96.31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3.73万元,按功能分类:事业运行146.40万元,培训支出0.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99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2.57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8.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2.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57万元,比2016年减少 96.31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土地资源储备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障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总预算收支与2016年相比,主要变化是2017年没有项目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3万元,比2016年减少 0.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 万元,比2016年减少 0.2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万元,比2016年减少0.05 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和公务用车购置费产生;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32.3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无政府采购情况。
3、无绩效目标设置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