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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7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30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重庆市梁平区土地储备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为土地房屋征收和土地储备工作提供服务。承担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储备及其管护、开发、经营、利用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二)机构设置。撤销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房屋统征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组建重庆市梁平区土地储备中心(挂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牌子),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4,444.14万元,支出总计4,444.14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2,507.41万元、增长129.47%,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747.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47.96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4,011.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3.66万元,占11.31%;项目支出3,557.81万元,占88.69%。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432.68万元,较上年减少263.51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支出增大。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747.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9.89万元,增长1,701.34%。主要原因是单位城乡社区收入(地票款)增加3,189.3万元和单位合并。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384.38万元,增长930.86%。主要原因是年中最佳安排地票款专项资金3,189.3万元。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1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770.92万元,增长223.36%。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7.89万元,增长1,003.33%。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和部分开支年初未申请财政拨款预算。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54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2.64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0.4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93万元,占0.9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74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城乡社区支出3,452.81万元,占86.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452.81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27.84万元,占10.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部分项目开支;住房保障支出28.71万元,占0.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3.6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52.12万元,较上年增加340.2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合并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54万元,较上年减少25.31万元,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差旅费。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9.3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开支由非财政拨款解决,此次统计的财政拨款中的支出,所以统计结果为0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预算绩效管理。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1010300。

(土储中心)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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