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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1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重庆市梁平区土地储备中心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重庆市梁平区土地储备中心的宗旨为土地房屋征收和土地储备工作提供服务。其主要职责任务包括:承担土地房屋征收的补偿、安置等具体工作;负责全区国有土地储备及其管护、开发、经营、利用和土地出让前期工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梁委办〔2017〕1号)和《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重庆市梁平区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渝编办〔2017〕92号)精神,撤销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整治储备中心、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房屋统征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组建重庆市梁平区土地储备中心(挂重庆市梁平区土地房屋征收中心牌子),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重庆市梁平区土地储备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综合科、财务科、土地征收科、房屋征收科、土地储备科、土地整治科、土地管护科、信访维稳科、政策法规宣传科。

(三)单位构成。本单位为隶属于重庆市梁平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公益一类财政全额预算事业单位,按正处级管理,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四)机构改革情况。一是2018年度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具体改革方案待区政府出台。二是机构调整情况。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单位构成等现未变动。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了调整。目前,已经完成人员调整预算指标的增减、棚改资金的账务合并以及无偿调拨固定资产的处置。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2102.79万元,支出总计2102.79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41.35万元、下降52.68%,主要原因是项目基金预算追加减少。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167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7.84万元,下降55.44%,主要原因是项目基金预算追加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70.1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32.67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83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8.31万元,下降54.30%,主要原因是项目基金预算追加减少。其中:基本支出598.33万元,占32.64%;项目支出1234.82万元,占67.36%;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03万元,下降37.68%,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670.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77.84万元,减少55.4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29.24万元,增长208.78%。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资57.45万元以及购地票和征地款专项支出预算1071.79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432.67万元。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83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8.31万元,减少54.30%。主要原因是购买地票款专项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92.27万元,增长238.92%。主要原因年中追加安排地票和征地款专项支出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9.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3.03万元,下降37.68%,主要原因是使用了上年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91万元,占0. 1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财政拨款收支平衡。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9.24万元,占3.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调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76万元,占1.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4)城乡社区支出1234.82万元,占67.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34.82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469.77万元,占25.6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5万元,增长13.93%,主要原因是调资。

(6)住房保障支出28.65万元,占1.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2.40万元,较上年增加140.28万元,增长31.03%,主要原因是调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5.93万元,较上年增加4.39万元,增长285.06%,主要原因是2017年车辆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未在财政拨款内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培训费和车辆运行费。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32.6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9.64万元。本年收入1071.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17.51万元,下降66.39%。本年支出1234.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217.99万元,下降64.24%,主要原因均是因为2018年追加安排地票款和征地款专项支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0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98万元,下降19.60%,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在征地工作经费中列支,所以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02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主要是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8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区内征地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在征地工作经费中列支,此次统计的财政拨款中的支出,所以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83万元;公务接待费0.1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区县土地征收中心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征地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1万元,下降81.00%,主要原因严格落实规定预算控制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7年度“三公”经费在征地工作经费中列支,此次统计的财政拨款中的支出,所以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3辆;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1批次,1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86.4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0万元。较2017年增加00.00万元,增加00.00%。本单位是事业单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3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0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绩效评价,无项目纳入预算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8169。

土储中心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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