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其他单位财政信息 >区融媒体中心 >预算决算 >预算公开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02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重庆市梁平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组织开展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宣传阐释党的政策主张、反映群众意愿呼声,传播社会主流价值、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2.负责梁平日报、梁平人民广播电台、梁平电视台、梁平手机报、梁平手机台、梁平发布微信公众号、家在梁平App、梁平网、“微播梁平”政务微博等全媒体平台的内容生产、发布及管理运营,承担全区对外宣传工作,开展新闻业务交流、培训。

3.组织实施“媒体+政务”“媒体+服务”“媒体+项目”“媒体+电商”等运行模式,最广泛地引导群众、服务群众。

4.全媒体平台开设频道、版块、栏目等,为镇街、村社提供全方位、定制化服务,开辟线上线下社区群众交流通道,搭建群众之间的联络纽带。

5.参与组织各类群众性文化、科普、公益活动,协助行业主管部门承办各类商务、会展等活动,参与智慧政务、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融媒体中心是区委直属事业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正处级,归口区委宣传部领导,核定事业编制48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总编室、党群人事部、新闻部、报业部、新媒体部、专题部、播音主持部、技术部、媒体运营部、媒资管理部、后勤保障部。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1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17.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468.2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预算安排经费增加400万元,临聘人员项目经费拨款增加68.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2317.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317.66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16.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0.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9.46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468.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4.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44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17.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7.66万元,比2022年增加4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66万元,比2022年增加12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455万元,比2022年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临聘人员支出增加和发射台运行维护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3个高山发射台运行维护等重点工作。

重庆市梁平区融媒体中心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比2022年减少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和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比2022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管理规定,降低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1年不变。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17.6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朱在会,联系方式:023-5322307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