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9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等会务工作;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草案的审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开展财政工作、农业和农村工作、社会事业工作调查研究;办理有关人事任免、选举和代表联络工作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机关内设5室3委,分别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监察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为调研信息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7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5.17万元。收入较2024年增加106.93万元,主要是增加6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575.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221.8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32.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58.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1.94万元。支出预算较2024年增加106.9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106.9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75.1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75.17万元,比2024年增加10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以及部门正常运转支出,比2024年增加106.9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6名工作人员,导致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增加;项目支出5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人代会以及人大监督、代表履职提升等支出,与2024年保持一致。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2024年增加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8万元,比2024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以前由机关事务中心负责调整为单位自行负责,导致预算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万元,比2024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年限已久,维修费用预算较上年稍微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24.76万元,比上年增加23.43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导致运行费用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2、政府采购情况。2025年没有预算政府采购事项,政府采购预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5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金得志 联系方式:023-53229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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