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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1-0008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是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等会务工作;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草案的审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开展财政工作、农业和农村工作、社会事业工作调查研究;办理有关人事任免、选举和代表联络工作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2021年,我机关内设53委,分别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监察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社会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下属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为信息调研中心。

下属信息调研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本单位预算一并公开。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4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45.75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909.86万元,主要是运转经费拨款增加153.8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增加75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945.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60.98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03.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2.6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8.88万元。支出较2020年增加909.8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3.86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5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5.7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5.75万元,比2020年增加90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4.75万元,比2020年增加153.8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属调研中心增加人员2名,相应增加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以及调资相应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61万元,比2020年增加756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是换届之年,相应增加换届选举经费756万元,用于加强业务培训以及支付选区选举费用。

重庆市梁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2.5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计划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0年减少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支出,结合上年接待情况,相应调减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保有量没有发生变化,地方人大加大基层调研力度,公务用车支出压缩空间较小;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一致;主要原因是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19.56万元,比上年增加7.56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入工作人员2名导致预算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总额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3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6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杨建平 联系方式:023-53229652

区人大办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正式.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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