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梁平县2017年县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机关实际,现将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梁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等会务工作;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草案的审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承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开展财政工作、农业和农村工作、社会事业工作调查研究;办理有关人事任免、选举和代表联络工作等职责。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机关现内设5室3委,分别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4.71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4.71万元,比2016年减少10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41万元,比2016年增加28.09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行政事业单位普调工资、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项目支出404.3万元,比2016年减少135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换届选举,列报了专项选举经费,2017年不再列报。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7.5万元,比2016年减少6.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公务接待费30万元,比2016年减少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比2016年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主要原因一是随着八项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公务接待从严控制;二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编制减少一辆,相应减少车辆运行费用。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3.0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以及发放在职人员公车改革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7年机关未列专项采购预算,主要为零星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7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74.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