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人大常委会机关是县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主要承担组织区人代会、区人大常委会等会务工作;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综合性视察、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审议意见、评议意见的督查督办工作;承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国民经济及社会事业的中长期和年度计划草案的审查和监督计划执行情况工作;承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内务司法监督工作;开展财政工作、农业和农村工作、社会事业工作调查研究;办理有关人事任免、选举和代表联络工作等职责。
(二)单位构成。
经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机关现内设5室3委1中心,分别是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办公室,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法制委员会办公室、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事业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人大信息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9.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9.49万元,比2017年增加9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49万元,比2017年增加93.0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梁平撤县设区,在职人员普遍晋升级别对应调高工资待遇基数;二是在职人员平时考核标准从2017年预算的300元/月.人调整为1390元/月.人;三是信息中心人员2017年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安排, 2018年才开始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5万元,比2017年增加0.7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主要用于召开每年区人代会、开展人大监督、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等重点工作。
2018年,区人大办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3.5万元,比2017年减少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预算;公务接待费26万元,比2017年减少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5万元,与2017年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主要原因是一是随着八项规定的深入贯彻落实,机关公务接待从严控制,预计较上年有一定幅度下降;二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车辆管理较为规范,进入新常态,车辆运行费用无明显变化。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人大办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98万元,增长12.6%。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以及发放在职人员公车改革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区人大办机关未列专项采购预算,主要为零星分散采购。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9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总额364.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9.77万元,固定资产254.75万元。其中办公(业务)用房1400平方米,账面原值40.6万元;公务用车5台,账面原值96.75万元(含1台应急保障车辆,4台一般公务用车),其他固定资产117.4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