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4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有效性 | |
标题 |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5-02-25 |
发布日期 | 2025-02-25 |
重庆市梁平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组织开展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宣传和普及;组织开展社会科学知识的宣传普及,开展培训和咨询服务工作,推进社科知识下基层、进社区、到农村,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大局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组织力量开展对策研究,为区委、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服务。收集、整理社会科学研究信息,为区委、区政府提供社会科学信息服务。组织开展社会科学各类学术理论研究活动,积极促进和开展区内外学术交流。
组织开展优秀社会科学成果的评奖活动,并以此为平台,更好地发挥评价激励机制的导向作用。加强区内各社科团体的管理,维护本会所代表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及其团体的合法权益。
(二)单位构成
部门本级内设机构1个,机构规范简称为:综合部。下设二级预算单位1个,重庆市梁平区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本级)。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0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0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0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4.3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4.3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91.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6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4.3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9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97万元,比2024年增加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4.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4.3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0.01万元;项目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社科联日常工作开展,保障下属7个协会工作开展,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比2024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置公务用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谭承黎 联系方式:023-5322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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