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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7-0158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7-09-19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重庆市中国共产党梁平县委员会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县老干部局为县委组成部门,下属单位包括关工委、老年大学。中共梁平县委老干部局是由县委组织部管理的主管全县离休干部和县(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职能部门。

2、老干部局包括局机关、活动中心、老年大学及关工委。

3、老干部局机关编制4个,实有4人;老年大学、关工委合用编制1个,实有人数1人。

(二)机构设置。局机关设内设综合科,下设老年大学、关工委,共用编制一个。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330.38万元,支出总计330.3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44.87万元、增长15.72%,主要原因人员增资及老年大学改建。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284.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4.07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31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73万元,占50.74%;项目支出155.04万元,占49.26%;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5.61万元,较上年减少30.71万元,原因本年支出增加,主要是临时工工资、增资及活动中心修缮。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4.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22万元,增长23.05%。老年大学改建费用。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1.38万元,下降7.00%,活动中心、团拜会项目未申请拨付。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1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86.12万元,增长37.66%。老年大学改建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6.99万元,下降10.51%,团拜会、活动中心经费未申请拨付。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8.00万元,占62.9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8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9.57万元,占34.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8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临时工的工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10万元,较上年增加1.6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公用经费36.64万元,较上年减少7.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9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因素上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7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77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服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97万元,主要原因是旅行车修理费用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8万元,服务对象增加。

公务接待费1.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毗邻区县及老干部重要节日聚餐。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0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96.9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3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工资福利支出、差旅费、办公费、接待费、车辆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减少7.27万元,下降16.5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不涉及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结果。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322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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