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梁平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科技发展科、知识产权科),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梁平县生产力促进中心)。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的科技、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科技、专利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兴梁战略。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专利发展的宏观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制定全县科学技术、专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3.负责重点、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组织编制县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对关系全县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关键技术,组织联合攻关和难题招标;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4.指导、协调全县镇乡(街道)、县级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科技研发机构,利用现代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服务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5.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科技改革与创新。实施城乡产业互动行动,构建工农互动的产学研结合体系;实施城乡科技服务统筹行动,构建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实施民生科技提升行动,构建民生科技综合技术服务体系;实施农民技能培训行动,构建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体系。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规划。
7.统筹协调全县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内的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单位、企业和个人的专利工作,支持、指导创造专利和专利产业化;规划和指导研发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
8.组织对外科技、知识产权的交流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
9.负责全县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事业费、科研基本建设费、科技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金合理配置的措施。
10.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全县科普教育基地、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情况分析
2016年本单位预算收入合计4955.1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财政拨款4955.1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955.10万元)。上年结转63.07万元,可支配收入总计5018.1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018.1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支出4955.10万元,按功能分类:教育支出0.1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87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7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7.10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02.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1.60万元。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4768万元,主要用于县级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日常公用经费。
(二)预算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
总预算收支与2015年相比,主要变化一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55.04万元,其原因是人员公用经费支出调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标和离退休干部增加离退休费,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也相应提高。2015年县级应研资金4329万元是财政在年底时办理的追加预算,2016年县级应研资金实际增加433万元,主要是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和《重庆市科学技术投入条例》“区县(自治县)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经费年增长幅度应当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年增长幅度”等相关规定,为落实新《预算法》要求,县级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单位,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2.5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7.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基本持平。
其主要原因为:2016年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引资引智任务更加繁重,产学研合作更加紧密,对外科技合作更加密切,涉及公务活动将更加频繁。
梁平县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