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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1397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2-09 [ 发布日期 ] 2019-01-24

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科技、专利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科技、专利的地方性政府规章草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科技兴梁战略。研究制定全县科技、专利发展的宏观战略和方针政策;研究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确定科技发展的重大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制定全县科学技术、专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3.负责重点、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 组织编制县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对关系全县重大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的关键技术,组织联合攻关和难题招标;参与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4.指导、协调全县镇乡(街道)、县级部门的科技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建立科技研发机构,利用现代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服务中介组织的建立和发展。

5.负责组织实施统筹城乡科技改革与创新。实施城乡产业互动行动,构建工农互动的产学研结合体系;实施城乡科技服务统筹行动,构建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实施民生科技提升行动,构建民生科技综合技术服务体系;实施农民技能培训行动,构建农业产业化及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技能培训体系。

6.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负责组织知识产权软科学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依法处理和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按规定组织制定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规划。

7.统筹协调全县包括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在内的科技创新工作。指导单位、企业和个人的专利工作,支持、指导创造专利和专利产业化;规划和指导研发重点新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和创建高新技术企业。
    8.组织对外科技、知识产权的交流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科技智力工作。

9.负责全县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事业费、科研基本建设费、科技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和科技资金合理配置的措施。

10.负责全县的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负责全县科普教育基地、科技信息、科技宣传、科技统计和科技档案的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县的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科技保密、技术市场管理工作。
  12.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梁平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区政府组成部门,内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科技发展科、知识产权科),下属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重庆市梁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7.674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6749万元,比2017年减少454.5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6749万元,比2017年增加7.424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运行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66万元,比2017年减少462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情况需等年底才进行安排,主要用于地方科技财政投入等重点工作。

 区科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27.4万元,比2017年减少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2.7万元,比2017年减少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比2017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引资引智任务更加繁重,产学研合作更加紧密,对外科技合作更加密切,涉及公务活动将更加频繁。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区科委的机关(含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960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3.3994万元,下降10.84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运行经费4.7万元.

3、政府采购安排情况。本年度无政府采购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66万元。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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