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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8-0116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8-09-30 [ 发布日期 ] 2018-09-30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梁平区纪委与梁平区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种职能。

(二)机构设置

区纪委(监察局)行政编制28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2名,区纪委常委9名,党外副局长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3名;监察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其中局长由副书记兼任,2名副局长由区纪委常委兼任,1名副局长由非党干部担任)。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法规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区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下属事业单位1个,区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事业编制7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委2017年度收入总计1151.38万元,支出总计1151.3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增加259.7万元,增长29.13%,主要原因是2017年升区工资调资和巡察经费的增加。

本委2017年度收入合计1049.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49.27万元,占100.00%。

本委2017年度支出合计985.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万元,占49.57%,项目支出496.78万元,占50.43%。

本委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6.3万元,较上年增加64.2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三公”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本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为1049.27万元,较之上年决算数增加187.53万元,增长21.76%。主要原因是工资和福利支出的增加,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4.84万元,增长2.42%,工资福利支出的增加。

本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85.08万元,较之上年决算数增加195.42万元,增长24.7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35万元,下降了3.84%。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本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58.10万元,占87.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了47.3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教育支出0.1万元,占0.01%,与年初预算持平;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9万元,占7.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5.2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0.25万元,占3.0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26.94万元,占2.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了1.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调入人员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委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88.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73万元,较上年增加62.4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升区调资;公用经费123.56万元,较上年增加29.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办公用品、电脑耗材等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管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委“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52.65万元较之年初预算减少了2.52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了4.37万元,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委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2017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单位无因公出国,无公车购置费。2017年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5.5万元,主要用于执纪执法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较之年初预算减少了1.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进行公务用车出行把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55万元。公务接待费用37.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纪检监察学会年会召开,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了1.02万元,主要原因就是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2万元。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7年度本委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120批次2480人次。2017年本委人均接待费149.8元,车均维护费5.1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56万元,比2016年增加29.06万元,增长30.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巡察组工作开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委无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1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4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三)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 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 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 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 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梁平区纪委办公室  023-53222522

梁平区纪委组织部  023-53233308

邮箱:1984591314@qq.com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纪委

2018年8月16日

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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