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梁平县红十字会为县委组成部门,2014年10月,县编委批准县红会为副处级参公事业单位,列入群团序列,内设办公及赈济救护科2个职能科室,并成立党组。
其主要工作职能为: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及《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重庆市红十字会的各项要求和规定;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协助政府做好人道主义工作,开展备灾救灾、抢险救助、扶危济困,组织社会捐助;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参与组织对伤病人员和其他受害者进行救助的工作;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培训;参与和推动无偿献血、遗体、器官(组织)自愿捐献的动员、宣传、组织工作及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工作;协助市红十字会筹建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重庆分库工作,组织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登记工作;依照章程吸收会员,发展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组织会员、志愿工作者开展社区服务活动及其他人道主义服务工作;负责疾病应急基金申请、审核管理工作;依法兴办社会公益福利事业;指导督促村(社区)实施博爱家园项目;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其他人道主义方面的工作。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单位预算收入合计51.11万元,其中:年初预算财政拨款51.1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11万元)。本年支出合计51.11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支出51.11万元,按功能分类:基本支出31.11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1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24.3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8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发展。总预算收支与2015年相比,增加了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红十字事业发展中所需资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市、县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继续从严从紧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56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0.94万元,主要用于核心业务(三救三献:救灾救助救护及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器官捐献)开展中的宣传、活动组织、培训等,因涉及的业务工作头绪多,宣传培训任务多,导致经费下降幅度不大。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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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收入 |
支出 |
项目 |
预算数 |
项目 |
合计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
一、本年收入 |
51.11 |
一、本年支出 |
51.11 |
51.11 |
0 |
0 |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51.11 |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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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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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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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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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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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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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 |
- |
教育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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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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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46.00 |
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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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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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2.53 |
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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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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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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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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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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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保障支出 |
2.58 |
2.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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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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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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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51.11 |
支出总计 |
51.11 |
51.11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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