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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5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财政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54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财政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工商业联合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重庆市梁平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积极参政议政;协助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发展;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全区发展思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工商业联合会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部门领导职数设正职1名、副职2名,内设综合部;下设梁平区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中心,编制4名,设主任1名。2024年机关在职5人、退休5人,服务中心在职3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8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2.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减少5.06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5.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282.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7.87万元,教育支出0.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2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1万元;支出比2024年减少5.0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5.0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2.16万元,比2024年减少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减少5.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退休1人、中心调入1人形成工资等差额;项目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工商联开展各项活动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一致。

2025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3.6万元,比2024年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4年0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一辆;公务接待费1.1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市联和兄弟区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4年增加2.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8万元,比2024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为活动开展计划增多;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2.1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赵凤芹   联系方式:023-53222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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