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妇女联合会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妇联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
2、组织、动员全区广大妇女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指导和推动全区妇女工作的开展。
3、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强“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传先进妇女,开展妇女干部培训。
4、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5、做好家庭教育等工作,牵头协调、推动社会各界为儿童服务。
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重庆市梁平区妇联是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和重庆市妇联领导的全区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支柱之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经重庆市梁平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我单位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3名。领导正职1名,副职2名。内设2个科室——综合部、维权部。单位实有在职人员8人(全部为行政编制),退休4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5.99 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99 万元,比2017年增加93.54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99 万元,比2017年增加34.54万元,主要原因是县升区工资调整、人员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2万元,比2017年增加59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级项目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开展妇女儿童等重点工作。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和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3万元,比2017年减少1.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比2017年减少1.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压缩了会议开支,减少了接待次数和人数。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3.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2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