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理论骨干和党性教育为核心,培训轮训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理论骨干、后备干部、基层干部、党外干部、公务员、专技人员、职员、企业管理人员;以“教科资一体化”为方向,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校际合作与交流,做好调查与研究,建设特色智库,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服务。
(二)机构设置。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我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现有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行政后勤科、科研资政室、教务教研室、电教信息科、学员管理部。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9年度决算编制的为党校本级。
(四)机构改革。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562.91万元,支出总计1,562.9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67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比上年度增加7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56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69万元,增长91.3%,主要原因是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比上年度增加7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2.91万元,占1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56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5.67万元,增长91.2%,主要原因是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比上年度增加7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其中:基本支出558.91万元,占35.8%;项目支出1,004万元,占64.2%。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注重收支平衡。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2.9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47.71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比上年度增加7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7.71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比上年度增加7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11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10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47.71万元,增长91.7%。主要原因是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比上年度增加7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11万元,增长203.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10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注重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394.62万元,占89.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9.98万元,增长262.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10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3.50万元,占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12万元,增长44.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资等。
(3)卫生健康支出24.25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4)住房保障支出20.54万元,占1.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8.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4.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9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资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6.31万元、津贴补贴53.49万元、奖金5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4.2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6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4.2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71万元、住房公积金20.54、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91万元。公用经费144.4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2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费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5.47万元、印刷费0.11万元、水费1.38万元、电费8.13万元、邮电费7.11万元、物业管理费10.54万元、差旅费费22.43万元、维修(护)费0.99万元、培训费12.45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7.29万元、工会经费4.18万元、福利费3.6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其他交通费10.8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5.62万元、资本性支出31.44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7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4万元,下降31.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1.8%。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本单位2019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28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车下乡送课及区内因公出行、科研交流、市内开会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2万元,下降8.8%;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0万元,下降17.9%。较年初预算和上年决算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4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兄弟党校及市级党校科研交流及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02万元,下降6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3万元,增长37.1%,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增加,接待费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6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1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2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4.4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7.52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2019年学员公寓新购了一批床及床垫。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9年未承办会议。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6.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3万元,增长137.7%,主要原因是2019年非税收入返还用于培训费的金额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6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主要用于采购党校学员公寓楼床、床垫、床椅等。
五、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100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党校弘英楼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取得了较好的实施绩效。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0万元,执行数为1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1)数量指标。完成了党校弘英楼项目建设,达成预期目标。(2)质量指标。党校弘英楼项目建设经检验合格,达成预期目标。二是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社会效益。为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后备干部、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等的继续教育培训提供了场所,达成预期目标。三是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学员满意度达到100%,完成了满意度指标。
2.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8139
附件:党校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19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党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