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理论骨干和党性教育为核心,培训轮训副处级及其以下党员干部、理论骨干、后备干部、基层干部、党外干部、公务员、专技人员、职员、企业管理人员;以“教科资一体化”为方向,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校际合作与交流,做好调查与研究,建设特色智库,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服务。
(二)机构设置。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我校是财政全额拨款的参公事业单位,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定,现有内设5个科室,分别是行政后勤科、科研资政室、教务教研室、电教信息科、学员管理部。
(三)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18年度决算编制的为党校本级。
(四)机构改革。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未涉及机构改革。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817.24万元,支出总计817.2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35万元、增长92.3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817.22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93.29万元,增长92.7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5.20万元,占99.75%;其他收入2.02万元,占0.25%。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0.02万元。
3.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17.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92.37万元,增长92.3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其中:其中:基本支出513.24万元,占62.80%;项目支出304.00万元,占37.20%。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弥补收支差额。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07万元,增加97.32%。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拨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14万元,增长79.93%。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拨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
2.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1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02.07万元,增加97.32%。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拨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14万元,增长79.93%。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拨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691.23万元,占84.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4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拨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97万元,占9.9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资;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6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占2.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2万元,减少100.0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弥补2018年经费超支。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91.23万元,占84.7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3.49万元,增长104.6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弘英楼工程建设项目债券资金300万元及职工工资调资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0.97万元,占9.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5万元,增长11.96%,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调资等。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6万元,占2.8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占2.4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教育支出691.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5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1.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4.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67万元,增长13.31%,主要原因是增拨款年终绩效考核奖及增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6.79万元、津贴补贴89.05万元、奖金46.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5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3.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46、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3万元、住房公积金24.55、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4.2万元。公用经费96.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6万元,增长124.9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拨培训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3.49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0.92万元、邮电费9.18万元、物业管理费2.59万元、差旅费费31.96万元、维修(护)费2.04万元、会议费0.82万元、培训费2.92万元、公务接待费0.35万元、劳务费9.49万元、工会经费6.3万元、福利费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其他交通费9.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43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13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87万元,下降21.75%,主要原因是今年公务接待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9万元,下降20.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有所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一致,较上年支出数一致。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78万元,主要用于公车下乡送课及区内因公出行、科研交流、市内开会、邓平寿陈列馆建设初期跑手续用车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11.20%,主要原因是今年因修建邓平寿陈列馆增加公务车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3万元,下降16.0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兄弟党校及市级党校科研交流及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15万元,下降76.6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26万元,下降42.62%,主要原因是接待次数减少,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6.4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7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6.9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培训开支4万元,主要是拨付党校分校培训工作经费;差旅费开支31.96万元,主要是用于下乡送课调研、区外科研交流及开会等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86万元,增长124.97%,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培训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无预算绩效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8139
党校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