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梁平县委党史研究室是县委直属参公事业单位,具有党史研究和业务主管两大基本职能。具体职能包括:承担和组织党史研究、党史学习教育、党史宣传、党史纪念活动、党史资料征集、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和场馆建设、红色旅游、党史题材作品编审出版、党史业务指导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内设一个科室——综合科,负责本单位日常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16.78万元,支出总计116.78万元。与201 5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30.48万元,增长35.3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9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8万元,占100.00%。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16.78万元,其中:基本
支出55.78万元,占47.76%;项目支出61.00万元,占52.24%。
本部门2016年度年末8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减
少18.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计划,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98.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8万元,增长14.46%。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7万元,增长29.7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专项经费。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16.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48万元,增长70.98%。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67万元,增长24.0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和开展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活动专项经费。 .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5万元,占83.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76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2.08万元,占10.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名同志退休;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0万元,占3.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4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住房保障支出3.24万元,占2.7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3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03万元,较上年增加7.27万元,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8.75万元,较上年增加3.21万元,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等。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1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63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80万元,主要是用于赴台湾进行研究“抗日战争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及抗日战争有关资料征集,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赴台湾进行研究“抗日战争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及抗日战争有关资料征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赴台湾进行研究“抗日战争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及抗日战争有关资料征集。
本单位无公车,2016年也未购置公车。
公务接待费3.8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待其他区县本系统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党史工作和接待采访党史人物,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1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编纂的党史著作需接待党史人物较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6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1个团组,1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0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6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4.78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5年增加3.21万元,增长57.96%,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基本支出管理的各项收入和支出都按预算的目标完成。
五、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合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3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