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档案、地方志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起草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规章制度。2、负责全县档案、地方志行政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修志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案件;评定各单位档案管理等级;对部门志进行审评、定稿审批;参加重点科研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3、接收、征集、整理和集中统一管理全县党政机关、团体及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县志、部门志,承担县档案修志馆馆藏档案安全的责任。4、组织制定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培训全县档案、地方志工作人员。5、开展档案、地主志科研工作,研究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和现代化。6、采取各种形式开发档案、地方志资源,开展档案编研、地方志编纂工作;依法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资源,出版地方志,为社会利用档案、地方志信息资源提供服务;依法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负责全县档案资料目录系统以及馆藏档案检索系统工作。7、开展档案、地主志宣传活动,利用档案资料和地方志向社会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传统教育。8、负责全县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维护全县档案资料信息网络。9、组织开展档案、地方志学术交流,指导县档案学会、地方志协会工作;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档案管理科、档案馆务科、地方志科。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56.78万元,支出总计356.78万元。与2016年决算数相比,收支增加51.63万元、增长16.92%,主要原因是市档案局增拨重点档案著录经费和工资、平时考核调标。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3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9.77万元,占85.97%;其他收入47.28万元,占14.03%。市档案局增拨档案著录经费。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5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04万元,占68.88%;项目支出110.28万元,占31.12%;增加临聘人员劳务费和工资,平时考核调标。
本部门2017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46万元,较上年减少17.27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增加档案著录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8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1.18万元,增长26.76%。工资调标和平时考核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5.27万元,增长29.0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平时考核调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7.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8.72万元,增长25.69%。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平时考核调标。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2.81万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平时考核调标。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5.06万元,占81.8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96万元,主要原因是档案著录量增加;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3.31万元,占11.5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9.14万元,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2017年3月统一纳入社保管理;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2万元,占3.77%,住房保障支出8.12万元,占2.8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2.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0.66万元,较上年增加39.0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和平时考核调标。公用经费31.97万元,较上年增加10.03万元,主要原因是档案著录量增大。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1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11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控制支出,接待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我部门今年实施公车改革,减少公务用车5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 本部门今年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本部门今年无公务车购置。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主要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3.6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局到我单位检查调研档案修志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1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量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量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7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45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7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9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购办公费11.32万元,差旅费4.92万元,劳务费7.6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较2016年增加10.03万元,增长45.71%,主要原因办公费用增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四)预算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不涉及绩效考核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 )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三)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2542
档案局2017年决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