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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8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财政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索引号 11500228008652361T/2025-00085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
发布机构 梁平区财政局
有效性
标题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成文日期 2025-02-25
发布日期 2025-02-25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残疾人联合会现行的职能职责: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代表广大残疾人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团结帮助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代表和组织残疾人参与协商民主,有序参与基层民主自治和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二)单位构成

残疾人联合会内设两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部、业务部。行政编制4名。其中: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2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2.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10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7.8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2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6.0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 12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75.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8.65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7.8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28.0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16.03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2.3万元,比2024年增加2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或减少28.0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项目支出1060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工作,比2024年增加52万元,主要原因是相关工作业务增加。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重点工作,比2024年减少16.0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拨款减少。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4年减少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2024年减少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相关运行维护费用保持稳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4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7.9万元,比2024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06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 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 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单位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李博      联系方式:023-5322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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