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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038C/2019-0070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 ] 2019-09-30 [ 发布日期 ] 2019-09-30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通知》(渝委办〔2016〕129号和《中共重庆市梁平区委办公室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梁平区党政机构设置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梁委办〔2017〕1号),设立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为群众团体机构。主要职责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对广大残疾人的政治引领和思想引导,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团结动员广大残疾人干事创业,突出残联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责,拓展残联的工作覆盖,研究指导残联自身改革和建设。

(二)机构设置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业务科,另设下属事业单位1个:残疾人服务所。

(三)单位构成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设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督办、安保、宣传、文化、体育、维稳、政工人事、党群和后勤保障工作;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业务科负责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托养、组织联络、志愿者、专门协会工作。

(四)机构改革情况

按照重庆市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本部门涉及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一是机构改革要求。我会“三定”方案主要职责以《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关印发市残联机关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直属事业单位宗旨和职责任务的通知》(渝残联发〔2016〕173号)为依据,与市残联“三定”方案基本保持一致,并结合区情作了相应修改和文字处理。二是机构调整情况。内设机构保持不变,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和业务科,另设下属事业单位1个:残疾人服务所。三是财政财务调整情况。2018年度机构改革正在推进过程中,根据本部门2018年末财政财务管理实际,2018年度决算仅反映改革前有关情况。2019年我们积极按照要求对预算指标、财务会计、资产等进行调整。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621.53万元,支出总计621.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75.22万元、降低了43.33%,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市级任务减少,区级配套资金相应减少;因项目结束时间原因,2018年儿童项目资金于2019年兑现完成。

2.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590.39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了122.74万元,降低17.2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市级任务减少,区级配套资金相应减少;因项目结束时间较晚,2018年儿童项目资金于2019年兑现完成。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39万元,占100.00%;年初结转和结余31.13万元。

3.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61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13万元,降低41.67%,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市级任务减少,区级配套资金相应减少;因项目结束时间较晚,2018年儿童项目资金于2019年兑现完成。其中:基本支出160.70万元,占25.97%;项目支出458.18万元,占74.03%。

4.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08万元,降低92.58%,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我会注销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专户,项目资金均走支付平台,申请一笔,拨付一笔。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90.3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2.74万元,降低了17.21%。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市级任务减少,区级配套资金相应减少;因项目结束时间较晚,2018年儿童项目资金于2019年兑现完成。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2.71万元,下降19.47%。主要原因是因项目结束时间较晚,2018年儿童项目资金于2019年兑现完成。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1.13万元。

2. 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18.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5.53万元,减少33.05%。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市级任务减少,区级配套资金相应减少;因项目结束时间较晚,2018年儿童项目资金于2019年兑现完成。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9.96万元,下降19.50%。主要原因是因项目结束时间较晚,2018年儿童项目资金于2019年申请拨付。

3. 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2.6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了33.08万元,减少了92.58%,主要原因是2018年8月我会注销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支出专户,项目资金均走支付平台,申请一笔,拨付一笔。

4. 比较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23万元,占0.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78.25万元,占93.4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7.96万元,下降10.52%,主要原因是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等项目市级任务减少,区级配套资金相应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14万元,占1.3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住房保障支出7.25万元,占1.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0.14%,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上调,住房公积金有所增加。

(5)其他支出25.00万元,占4.0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2.00万元,下降76.64%,主要原因是2018年阳光家园项目因任务减少,结算资金仅需2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0.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4.90万元,减少14.8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7.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3.74万元,减少44.15%,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5.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在残疾人阳光家园项目上投入了25万元的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本年支出25.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21万元,增长75.78%,主要原因是财政在残疾人阳光家园项目上投入了25万元的残疾人事业彩票公益金。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5万元,下降59.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因工作需要,接待市残联、区县残联、相关部门时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06万元,减少长25.56%,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单位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18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8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万元,下降65.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1万元,减少35.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

公务接待费3.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45万元,下降51.88%,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55万元,降低14.6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86批次44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1.9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8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0万元,降低了47.9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厉行节约,在资料打印、水电以及其他办公开支均有所下降。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进行政府采购,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资金597万元。对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59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度,我会为4397名残疾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基本康复服务,为471名残疾人提供了居家托养服务,为1713名残疾人提供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资助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500余名,为81户残疾家庭提供了危房改造,为80户残疾家庭提供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为24068名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

(二)绩效目标自评结果

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2018年度,我会为4397名残疾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基本康复服务,为471名残疾人提供了居家托养服务,为1713名残疾人提供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资助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500余名,为81户残疾家庭提供了危房改造,为80户残疾家庭提供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为24068名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97万元,执行数为5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2018年我会预算项目资金共计59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7万元,区级资金450万元,区级资金中残疾人康复45万元,残疾人就业和扶贫170万元,残疾人体育20万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215元万。我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规范资金使用。二是我会通过认真实施项目,包括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居家托养,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等着力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显著变化,关心、理解、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得到明显提高。该指标完成率100%。三是我会在实施项目时,充分考虑了项目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可行性与价值,提前进行可行性分析,以求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会严格执行预算,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没有未完成的绩效目标。下一步我会继续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绩效目标自评具体情况见下表:

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8年度)

专项(项目)

名称

残疾人事业发展支出

联系人及电话

唐小娟13668437992

主管部门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实施单位

重庆市梁平区残疾人联合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执行率(B/A,%)

总量

597

总量

597

100%

其中:财政资金

597

其中:财政资金

597

100%

年度总体

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18年度,我会借助财政预算资金,认真实施项目,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残疾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残疾人居家托养、残疾人危房改造、残疾人无障碍设施改造等,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

2018年度,我会为4397名残疾人提供了不同程度的基本康复服务,为471名残疾人提供了居家托养服务,为1713名残疾人提供了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资助残疾家庭学生和残疾学生500余名,为81户残疾家庭提供了危房改造,为80户残疾家庭提供了无障碍设施改造,为24068名残疾人购买了意外伤害保险,,改善了残疾人生活状况,提高了残疾人融入社会生活的能力。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完成比例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及相关说明

得到基本康复服务的残疾人数

4397人

4397人

提供居家托养的残疾人数

471人

471人

接受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人数

1713人

1820人

接受助学资助的残疾人数

500人

500人

接受农村危房改造的家庭户数

80户

81户

接受无障碍设施改造的家庭户数

80户

80户

享受意外残疾人保险人数

24068人

24608人

基本康复服务标准

190元/人

190元/人

居家托养服务标准

1200元/人

1200元/人

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标准

2000元/人

2000元/人

农村危房改造标准

15000元/人

15000元/人

无障碍改造标准

3000元/户、6000元/户

3000元/户、6000元/户

意外伤害保险标准

18元/人

18元/人

残疾人或家庭助学标准

小学500元人、初中800元/人、高中1200元/人

小学500元人、初中800元/人、高中1200元/人

项目完成时间

2018年12月31日

2018年12月31日

服务对象满意度

满意

满意

关心、支持残疾人的社会氛围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受助对象生活状况

明显提高

明显提高

说明

注:请在此处简要说明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努力,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和良好的社会氛围。项目的实施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推动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社会公众和受助对象对项目的满意度大于90%。该指标完成率100%。

(四)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我会无以市财政局未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3221042

残联2018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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