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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1-0007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1-03-30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区委编办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重庆市关于机构编制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区人大、区政协、区群众团体机关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2.研究草拟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规定,按程序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3.协调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事权划分。

4.审核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按程序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

5.负责起草区委、区政府有关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文件。

6.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

7.负责起草、拟定、审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和机构编制事宜。

8.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
   9.
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及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评估。

10.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信息工作;负责财政统发工资工作中人员编制审核。

11.负责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登记、年度报告公开工作。

12.负责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及管理。

13.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

区委编办内设3个机构科室,分别是综合科、督查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7.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0.8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207.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168.2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2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8.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8.5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0.8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0.8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7.2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22万元,比2020年增加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6.2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8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晋级晋档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1万元,比2020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及管理工作业务量减少。

区委编办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4.05万元,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活动;公务接待费1.55万元,比2020年减少0.05万元,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比2020年减少(或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07.22万元,比上年增加0.85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0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潘文娇 联系方式:023-53888873


附件3:2021年部门预算附表-编办.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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