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编办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政机关,区人大、区政协、区群众团体机关及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草拟全区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和专题方案,审核区级机关各部门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的“三定”规定,按程序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协调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与调整,协调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和各部门与乡镇(街道)之间的事权划分;审核全区各级党政群机关的设置或调整意见,按程序上报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起草区委、区政府有关机构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的规定和文件;研究拟定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审核全区事业单位的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负责起草、拟定、审核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下发的各类文件和机构编制事宜;负责监督检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机构编制工作方针、政策、法规的情况以及“三定”规定的落实情况;负责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及机构编制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牵头组织实施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管理全区事业单位登记、年度报告公开工作;负责机关、群团、事业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发证及管理;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单位构成。梁平区编办既是区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区政府的工作机构,内设3个科室:综合科、督查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挂重庆市梁平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7.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7.01万元,比2017年增加42.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01万元,比2017年增加42.2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补助,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8.00万元,比2017年增加0.5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运行成本增加等,主要用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乡镇机构改革、党政机关网站开办审核及管理、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等重点工作。
区编办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4.05万元,比2017年减少0.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 0万元;公务接待费1.55万元,比2017年减少0.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0万元,比2017年增加0.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7年减少(或增加)0 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管理,控制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部门运行经费(即公用经费)。区编办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7.0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20万元,增长51.69 %。主要用于: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区编办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8.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应急机要保障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