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委、区政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全区财政工作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扩大工作透明度、优化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牢固树立“财为政服务、法为财保障”工作理念,深入推进法治财政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使依法行政工作真正达到制度化和规范化。现将我局有关2023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财政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区财政局党组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专章论述内容,带领全局财政干部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局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素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区财政局推进法治财政建设的重要抓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财政法治实践。
结合财政相关业务工作,组织财政干部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财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有效利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职工会、“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能力,遵循诚信原则,强化契约精神,依法履行各种合同义务和政策承诺,确保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财政系统落地生根。
(二)强化财政职能职责,加强依法治区财政保障
1.持续提高司法部门经费保障。2023年司法部门全年预算总额资金达2578.47万元,其中包括法律援助经费20万元,普法宣传专项经费65万元,法治建设专项经费40万元,社区矫正经费136万元全部到位。预算经费着力解决基层法治基础薄弱、法治人才不足等问题,为司法部门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全面依法治区贡献了坚实的财政力量。
2.持续加强生态保护补偿制度财政支撑。梁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问题,聚焦龙溪河、新盛河、铜钵河等重点河流,按照“截污、分流、处理、自净”思路,实施流域内治水、节水等工程,全面推行河长制,全面排查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两规范一基金”制度(工业发展规范、畜禽规模养殖管理规范,生态环境保护基金),建立生态保护激励补偿机制,与四川大竹、开江等毗邻区县签订联动共治协议,形成治水合力,全面提升流域生态修复功能和水质自我净化能力,切实改善生态环境。区财政局按照《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市内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环〔2023〕33号)文件指示,对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实行“按月核算、按年清缴”资金管理,切实做好流域保护治理的财政支撑保障作用。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区财政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梁平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大力构建公正透明、诚实守信、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区财政局积极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实现市场监管部门、财政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实时共享和工作联动,加强日常监管和业务指导。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共拨付惠企项目资金17200.15万元,其中:拨付市级企业发展扶持专项资金3400.82万元、拨付18家企业招商引资产业发展资金4113.23万元(涉及厂房租金、厂房装修、厂房搬迁、设备购置补助等),拨付平伟实业产业发展资金3058.88万元,拨付“四上”企业奖励资金4521.09万元,拨付助力消费、推动市场主体发展资金770万元,拨付区招商局和高新区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经费565万元,拨付经信委工业发展资金771.13万元,为全区的招商引资工作和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4.持续严格规范决策程序。局党组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奢靡之风等不良风气。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凡属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等,都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原则,通过集体讨论决定,推进我局重大决策事项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全局党政主要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自觉担负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坚持财政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同部署、同推进,落实区委、区政府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中涉及区财政局牵头任务等工作。同时将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利用职工大会由局主要负责人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方面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
(二)内部控制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在16个科室、5个下属事业单位日常财务管理中,要把内控制度真正落细落实,切实提升我局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更好地为财政监督管理和各项工作服务。
(三)缺少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我局人才队伍以财会、金融专业人员为主,暂时没有法律专业的人才,难以形成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制审核队伍。
四、2024年工作思路
(一)进一步牢固树立法治理念。2024年,区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有关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部署,围绕法治财政,要求财政干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紧紧围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在财政部门职责和能力范围内,持之以恒地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体财政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增强财政部门的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管理、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的法律素养。法治建设,关键在人。通过强化财政干部培训学习,开展法制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法治观念,增强干部队伍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打造一支作风扎实、业务精通、高效廉洁,适应新时代的财政干部队伍。建立健全干部队伍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确保干部队伍的规范化和职业化真正把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原则贯穿到指导财政业务工作的全过程,运用法治思维做好各项财政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财政管理体制机制。继续深入推进预算一体化改革,加快建立规范完整、透明高效的预算管理机制。健全预算编制,建立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加大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推进财政信息公开,实现全口径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部门预决算以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