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复工复产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1-04-22


区科技局、区经信委、区农委、区商务委、区文旅委、人行梁平支行:

为进一步打造营商环境,以及为各中小企业渡过疫情期间经济难关,区财政局等七部门于3月31日印发了《关于认真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梁平财发〔2020〕112号)。现根据市财政局相关要求,将贴息政策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申报条件。将原申报条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下降50%”的计算时间从2020年1-6月调整为2020年1-3月。请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企业已提交资料进行再次审核,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加强政策评估。请各主管部门摸清本行业内符合贴息政策企业贷款情况,将受惠企业贷款金额、预计贴息金额、工作建议等情况,于4月30日报区财政局。报送邮箱(924941174@qq.com)

三、继续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各主管部门严格把关政策条件,确保贴息资金分配安全合规有效。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骗取、套取贴息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处罚,相关企业将纳入失信黑名单,并收回贴息资金。 


联系人:区财政局 彭松洁 15086836384

附件:渝财产业〔2020〕33号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0年4月28日  

渝财产业[2020]33号.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国务院部门网站

地方政府网站

市政府部门网站

区(县)政府网站

其他网站

返回主站

部门街镇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