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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213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4〕598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2-09 [ 发布日期 ] 2024-12-09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23-53366592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023-53239388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3-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中国共产党重庆市梁平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76号)及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4〕117号)文件,按照提前下达2025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现将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 40万元下达给你们。

请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重庆市财政局等 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的通知》(渝财农〔2021〕31号)、《重庆市财政局等 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渝财农〔2023〕138号)、《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行政〔2021〕13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切实管好用好资金,发挥好资金效益。

该预算资金收入科目列:“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项级科目,按支出内容相应列支出经济科目(资金分配及功能科目列报详见附件)。

附件:2025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提前批)分配明细表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4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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