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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4-00197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4〕425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4-10-12 [ 发布日期 ] 2024-10-12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关于转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5336656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53239388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区农业农村委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渝财农〔2024〕90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847万元预算指标转下达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贯彻《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渝委发〔2021〕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3〕49号)、《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渝财农〔2022〕73号)有关要求,进一步突出资金支持重点,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在分配测算资金时,要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的地区倾斜,并统筹推动脱贫村和其他村均衡发展。

二、此次下达的衔接资金均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参照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实行动态监控。

、资金年终决算科目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的相关项级科目,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相应经济科目。


附件:1.1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2.目标绩效表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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