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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28008652361T/2023-00212 [ 发文字号 ] 梁平财发〔2023〕688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 发布机构 ] 梁平区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28 [ 发布日期 ] 2023-12-28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关于提前转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

区财政局监督电话:53366567

区乡村振兴局监督电话:53239388

区纪委监委监督电话:53222357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梁平财发〔2023〕688号

重庆市梁平区水利局:

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144号)精神,经研究,现将2024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566万元提前转下达给你局,用于农村供水保障,重点解决易旱地区缺水和集中供水工程净化消毒设施配套建设问题。

请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渝财农〔2021〕

31号)、《重庆市水利局局重庆市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农村饮水安全“一改三提”实施方案〉的通知》(渝水农水〔2021〕5号)等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

请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快推动农村供水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水农〔2023〕283号)要求,大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和集中供水规模化发展,加快老旧供水设施改造,加强小型供水工程规范化建设。10个第一批农村水网试点区县,资金使用可向试点区域的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适度倾斜,突出示范带动作用,不断优化完善农村供水格局,提升农村供水保障和服务能力。

资金年终决算科目列报:功能分类科目“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列相应经济科目。


附件:1.渝财农〔2023〕144号

2.目标绩效表


重庆市梁平区财政局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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